本报讯《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昨天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于6月1日实施。条例对太湖的风景名胜资源、水资源等划定了严格的保护底线,同时删除了关于出售门票的规定,鼓励风景区免费开放。
据了解,目前太湖规划总面积3091平方公里,包括13个景区和2个独立景点,横跨苏锡常,涉及35个乡镇、街道。景点已由初期的14个发展到现在的97个。条例规定,禁止违反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在其中设立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生产性企业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商用房、住宅、餐厅以及与保护太湖风景名胜资源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存在的上述建筑物,不得以改造、修缮的名义扩大规模,并应当按照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在核心景区内建宾馆、住宅、商用房、疗养院等违规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50万-100万元的罚款。
与此前审议的草案以及修改稿相比,最终通过的条例删除了关于太湖风景名胜区出售门票的规定。委员们在二次审议时指出,太湖风景名胜区的绝大部分风景名胜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所以条例鼓励太湖风景名胜区学习杭州西湖景区免费开放的做法。????????????????(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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