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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应否公示子女从业情况
主持人 周斌
事件:
一些地区将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子女从业情况进行重新申报登记,并进行公示。
正方 合法的防腐手段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 余同云
官员子女的职业与官员的位置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首先,父荫子乘的封建思想还存在着很深的影响,“房子、车子、票子、位子、儿子”,人们形象地比喻为“五子登科”的腐败现象之一就包括有子女工作的安排问题;其次,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官员拥有为子女谋位谋利的权力空间,利用权力给子女找一个好工作是轻而易举的事。由此,将官员子女的职业公示,就成为一种合情合理的民意表达。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倡导法治政府,打造“阳光政府”。所谓阳光,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公开,就是政府行政和官员行为透明化、公开化,在阳光下行政,实行政务公开,使人民充分享受知情权和监督权,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的本质。公示官员子女职业的重大意义就在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落实政府的行政义务,从而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阳光政府。
官员子女的职业似乎属于个人隐私范围,但法律概念上的个人隐私是指“纯私人的、无关公众利益的个人生活习性和行为”,而职业状况本是一种社会资源信息,在哪里工作、为什么人工作,根本谈不上私密性可言。而官员子女由于身份的特殊性其从事什么职业关乎官员职务的廉洁度,关乎公众利益,不宜纳入“隐私权”范畴予以狭隘的理解和保护。所以向公众公布官员子女职业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侵害个人权益。还需要指出的是,作为法律渊源的我国政策以及有关党政官员廉洁从政的系列政府文件规定,对于官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为子女安排工作有着明确的要求。公示官员子女的职业是落实有关法律实施的必然措施,符合法律规定。
反方 治标不治本
济宁市人民警察学校 刘彦民
在现有法律、政策的约束下,一些官员采取钻空子、打擦边球等方式,利用别样的运作手段为子女从业提供特殊关照。但为了规避被查出的风险,这些情况在权力干预下已经在程序上抹去了“瑕疵”,公示能否统计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真实从业情况令人怀疑。而且官员还有亲朋好友,他们同样能够利用官员的权利谋取利益,我们不可能将官员所有亲友从业情况都予以公示,这既不切合实际也难以达到,也不能够堵塞官员腐败的漏洞。
官员应该接收群众监督,他们的一切活动都应置于阳光之下,但其子女和其他公民一样应享有公民基本权利,包括个人隐私不被公布的权利,将他们从业情况公之于众有“株连”嫌疑。而且我们应当看到很多领导子女也是自立自强,尽量淡化干部子弟的背景,用自己的辛勤和智慧努力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将他们从业情况公之于天下,反而给他们工作造成被动,更可能会给有不良企图的人找到捷径。
反腐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有效遏止腐败还得从体制完善和制度建设入手,反腐倡廉,重在制度的改革,重在对于权力的监督和约束,重在对于腐败分子的惩处。反腐新举措也应该将重点放在如何防范权力的滥用私用上,而不是舍本逐末地去针对一个又一个腐败衍生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否则在花样不断翻新的腐败面前,各种新措施只会沦为穷于应付的反腐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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