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景欣园小区开盘6年后,天然气等配套设施一直没有到位,为此小区77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近日,通州法院判决开发商在判决生效后120天内接通天然气。
去年11月,贺女士等77名业主起诉称,他们于2001年购买了北京市民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景欣园小区商品房,但开发商至今仍未依照售房时的承诺,向他们提供天然气、24小时生活热水等多项配套设施。
被告开发商辩称,业主们的诉讼请求没有合同依据。公司收取的有线电视初装费,是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代收,且该公司已就开通天然气及提供24小时热水问题对业主进行了补偿,他们不同意业主们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根据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负有为业主开通天然气的义务。由于2004年年底时市政天然气管道已铺设完毕,现在景欣园小区具备接通天然气的条件,因此法院支持业主要求开发商接通天然气的请求。而对于业主的其他诉讼请求,因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开发商在判决生效后120日内为业主们所购房屋接通天然气,驳回业主们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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