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知识产权制度,是关于承认知识是一种财产,在对其进行保护的基础上促进知识的创造、传播和应用的一种重要法律制度。随着当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和经济贸易的全球往来,国际上已把一国掌握自主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数量作为衡量该国综合竞争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知识产权在各国发展中的地位也在扶摇直上。
我国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二十多年。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三大支柱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并通过不断修改在加以完善。与此同时,我国还积极承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 放眼世界,始自80年代知识经济的急速发展,已使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处于国际贸易的前沿。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不仅对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应达到的标准及期限做了规定,而且引入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将知识产权侵权与贸易报复直接挂钩。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对此我们要清醒意识到:在关税等贸易壁垒取消之后,综合国力的竞争必将越来越集中到知识的竞争上,知识产权问题将不可回避地成为竞争的焦点,强化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已成为各国主动的选择。显然,无论从经济实力、科技水平还是知识产权方面,我们与国际先进水平都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为此我们只能以积极进取的姿态,顺应这个潮流,抓住机遇,趋利避害,迎接挑战。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知识产权立法进程,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学会遵守和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战略;要把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纳入国家创新体系中,使之成为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知识产权制度在科技创新中发挥作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合力,尽快培育和增强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努力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