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充值机狂充交通卡
便利店理货员鲸吞41万
通讯员 侯荣康 记者 焦晓虹
晚报讯 便利店员利用工作便利,在充值机上秘密为自己的多张交通卡充值,非法占有数额特别巨大。近日,徐汇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现年26岁的章诚曾经就读计算机专业,毕业后受聘于本市一家便利店担任理货员。奇怪的是,店里的交通卡充值机每逢章某当班就会发生故障,而整个店里就章某一个人会拨弄充值机,并且每次他都得把充值机搬到店里的小阁楼上去修理。
2005年6月,章某突然提出身体有病辞职不干了。几个月后,便利店在与交通卡发行部门结算时发现短缺了41万余元,随即向警方报案。经过缜密的排摸侦查,警方将作案对象锁定为章某一人。
2005年1月到6月,章某先后作案共18次,总计充值41万余元。
有人反映,章某的日常消费远远超出了他的正常收入,经常赌球,一输就是10多万元。他原来只是每次作案充值500元,到后来每次作案充值金额高达5万余元。通过网上和多种途径折价交易兑现,不少人陆续来到该店,“慕名”来找他买交通卡。
法院认为,章某的犯罪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特征。鉴于被告人章某到案后拒不认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赃款至今没有退赔,给被害单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应予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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