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近日颁布,从2007年8月1日开始,保险公司销售的重疾险产品必须符合新出台的规范。面对4月3日以来重疾险市场的新旧规范重叠,不少保险公司纷纷跳出来表示将采用“有利于客户原则”进行理赔,但也有寿险公司三缄其口。
本报记者 陈敏华
按照新规的要求,老保单并不需要按照新定义处理,各公司可自行决定老保单的处理办法。但新旧保单衔接期,上海市场上却有多家公司跳出来公开表示:老保单理赔按照“有利于客户原则”操作,也就是说,哪个规定理赔的标准更有利于保户,将按哪个标准进行理赔。
此前,人保健康、中意人寿、信诚人寿等公司都曾公开声明,老保单将享受旧条款和新条款中更有利于客户的原则赔付。国泰人寿甚至针对这一变化在新售出的重疾保单上专门做出书面批注,同时对已售保单进行电话或邮寄告知,要求老保户前往批注。
“根据行规,保险按从新从宽的原则理赔,所以售出的保单我们都会按照有利于客户的原则执行。”瑞福德健康险公司副总裁尤友明表示,虽然目前市场上很多公司还未明确表态,但一般来讲,以弱势一方群体的解释为准。
事实上,老保单中的保障未必比新规少,以新规中肾功能衰竭对透析治疗的90天限定,中意原条款中并没有90天的限制条件;新的责任免除中,比如遗传性疾病、先天畸形、变形、染色体异常等,中意人寿以前的责任比这宽泛,内容更大。
“是否退保,或者是否在过渡期加紧时间购买老保单,完全视自己的情况而定。”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为不少保险公司承诺理赔享有“有利于客户原则”,因此不乏一些客户在老保单停售前抢购老保单的情况,记者了解到,为了便于控制风险,个别公司虽然对外进行了承诺,却有意停售了部分重疾老产品。
这样的情况下,担心保障不全面的一些老保护完全没有必要考虑退保。事实上,保险公司内部人事告诉记者,一旦承诺老保单在过渡期间新老规范都尊从,获利的将是投保人。虽然目前尚不明确新规范正式实施后各保险公司在老保单的态度上会不会有改变,但按照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状况来看,“有利于客户原则”应该会继续。另外,计入退保费用,计入年龄上升费率提高等因素,老保单退保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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