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惯犯周军使用“丢包计”骗得市民张大姐上万元后,由于证据不足,周军一度被释放。两年来,检察机关不放弃追寻证据,最终以一份从银行监控录像上抓拍到的周军与取钱同伙接头的“亲密照片”,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昨日,成华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和平亲自出庭公诉,指控周军的犯罪事实。检方指控:2005年7月12日,四川渠县人周军偷了北京打工回蓉的张大姐人民币2100元、手机及银行卡等,并取走了银行卡里的1.2万余元。两天后,在火车北站守株待兔的张大姐认出周军,通知警察将其抓获。周军被抓后,极力否认他7月12日在成都。由于银行的录像证据不能证明周军取走了张大姐卡中的钱,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6年9月11日,检察院对该案存疑决定不予起诉,同年9月18日周军被释放。
虽然周军被暂时释放,但检察机关为了寻找充足的证据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与公安机关一起再次追寻周军一案的证据材料。据受害者张大姐辨认银行监控录像资料,取钱的确实不是周军,而是周军的一名同伙。据录像显示,此人取到钱后,周军走进银行接应。周军与对方靠近交谈,还亲密地用手拍打对方。检察院从录像资料中抓拍下二人接头时的“亲密照片”,并提取银行方面的交易明细表,交与法庭作证。
法院对检察院新增加的证据予以采纳,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周军入狱。
成华检记者张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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