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全省海防林建设动员大会提出,要举全省之力用三年时间实现海南海防林重新合拢。建设海防林,并不仅仅是“种树”这么简单的事,它最需要解决的是哪些难题?这是一个值得上上下下深思的问题。前不久,本报派出三路记者,对我省海防林的现状进行了环岛大调查,今天推出的是一线采访记者的一些思考,希望能对促进海防林建设有所裨益。
如何把树种起来?
怎么把树种起来?这是海防林建设的“基础”,最现实的问题是:庞大的造林资金从哪里取得,如何发动广大群众积极种树?简言之,重筑“绿色长城”的财力和人力从何而来?
在财力方面,据省林业局预算,海防林建设三年造林20.927万亩,总投资为26664.8万元,包括造林、退耕还林租地、建设沿海基干林带界碑、提高海防林补偿标准投资等各个方面的费用,造林总投资为23920.7万元。省林业局指出,海防林建设要多方筹措资金,主要有四大途径:争取国家每年资金投入;省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沿海市县每年财政投入;发动大型企业、海外华侨和各界人士捐资。这些款项能否如期到位?能否在造林期间得到持续保障供应?这恐怕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题。
在人力方面,主管部门提出,“发动沿海农民投工投劳,谁种植、谁管护、谁受益”,可如何真正调动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在这个问题上,临高县的做法很有借鉴意义。临高县进行了林权改革,按照“谁种林、谁所有、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将15438亩海防林全部承包给农户,鼓励农民造林。这样既调动了农民营造海防林的积极性,也加快了海防林的营造步伐。为鼓励大家造林,临高县林业局还无偿提供种苗。2006年,临高县建立了年产1000万株的种苗育苗基地,为全县造林无偿提供优质种苗1193万株,在沿海种植了5000亩防护林。今年,临高县林业局还将免费给村民们提供200万株木麻黄树苗及600万株按树苗,补植躯干林带稀疏区和断带区。政府“买单”、群众受益,农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海防林建设就拥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这种做法是否值得推广,主管部门不妨加以考虑。
如何让树活下去?
种树不是最终目的,让它们好好活下来,真正发挥海防林的防护等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才是目的。如何积极有效地护林,防止非法破坏?这是海防林建设中最关键性的工作。
究果必须先寻因。如何保护海防林,先要弄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海防林遭到破坏?笔者调查得知,原因主要有二:一、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毁林;二、管理不到位助长毁林现象蔓延。
从毁林者的角度而言,要挖掉他们的获利土壤。记者在万宁了解到,近十几年来,由于非法采钛、挖塘养虾、乱砍乱伐等行为屡禁不止,海防林不断被毁,出现了15.6公里的断带。万宁市林业局一位负责人指出,他们对这些非法行为不断打击,但由于暴利的驱使,不法者铤而走险。毁林行为真的无法制止吗?笔者认为未必。既然主管部门已认识到,利益驱使是这些毁林行为发生的内在动因,那么就可以对症下药,采取措施挖掉不法者的获利土壤。毁林者之所以选择以身试法,也是经过了利益的权衡,他们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带来的非法利益大于所受到惩罚而给他们带来的损失。而非法采钛、挖塘养虾、乱砍乱伐等毁林行为猖獗,正反映了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远远不够,所以不法者仍是“有利可图”。法律的一个基本精神是:“以刑罚之苦来抵消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之乐。”主管部门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持续不断地执法,才能消除产生违法犯罪动机的利益土壤。
回顾几个海防林保护较差的市县,海防林遭到严重破坏,可以发现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一些地方官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放任毁林采矿、挖塘养虾、乱砍乱伐等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地导致了海防林遭到逐步蚕食。而这些地方存在一个共同点:均是管理不到位,护林工作失去了及时性、持续性和群众性。
而在海防林保护较好的临高县有三大护林法宝:政绩考核,发动干部带头;公开手机,局长身先士卒;政府“买单”,全民皆兵护林。这恰恰说明:保护海防林,政府的监管作用非同小可。
从护林群众的角度而言,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如果把保护海防林看作一场持久战,那么这场战役的胜利,要依靠广大群众的拥护、支持和帮助。这需要主管部门首先进行林权改革,调动沿海村庄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做好护林宣传工作,让他们真正认识到,维护好海防林,他们是最直接的受益者,然后发动他们采取组织巡逻队、积极举报等形式,共同护林。如此一来,毁林者便处在一场护林“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难以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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