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释宪”争议 陈水扁尴尬延后“大法官”提名
中国台湾网6月1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原本计划本月提名“大法官”等名单,但由于自身牵涉“释宪”争议,颇为尴尬,无奈之下,只得延后进行。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包括“司法院长”翁岳生在内,有八位“大法官”任期将在九月底届满,陈水扁“依法”必须于其卸任前,提名八位新任“大法官”,送“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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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总统府”原来规划在六月十五日、台“立法院”本会期结束前,提出“大法官”、台当局“审计长”名单,送请台“立法院”行使“同意权”,目前却发生变化。
原来,陈水扁延后提名,是因为陈水扁今年一月向“大法官会议”就“刑事豁免权”、“机密特权”、“首长行政特权”等争议,声请“释宪”,目前还在审理中。陈水扁此时提名“大法官”,恐难脱瓜田李下之嫌。
据报道,这其中争议的关键之处就在于,陈水扁提名可以对目前的“大法官会议”结构产生很大影响,从而影响“释宪”。例如,他可以提新的“大法官”担任“司法院长”、“副院长”;也可以从留任的“大法官”之中提名“司法院长”、“副院长”。(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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