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令难畅通 联合取缔行动到地方走样变形
七部门联合行动到地方走样变形
法制网讯 记者郄建荣 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所有排污口的最后期限是去年年底,然而这项工作在四川省被整整推迟了一年,而在部分省份连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工作都尚未完成。
据了解,在去年7月召开的全国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现场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明确表态,取缔行动是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发改委等国务院七部门的联合行动。他同时表示,这七个部门还将重拳出击饮用水源地的违法企业。
“连国务院7部门的联合行动到地方都走样、变形,说明国家环保政令在一些地方确实面临推不动的尴尬局面。”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熊跃辉说。对于国家环保政令地方执行不力的问题,熊跃辉表示一筹莫展。
国家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要求被地方推迟一年 基层环保部门不惧总局只怕得罪地方
地方政府按兵不动 环保政令难畅通
法制网记者 郄建荣
“大妈,知道您喝的水是从哪儿取上来的吗?”
被问的吴大妈一脸茫然。尽管她居住的小区正对面就是大渡河,但是,包括她在内的许多人都不知道他们喝的水就来自眼前的河水。
这是不久前,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去四川省乐山市采访时遇到的一幕。
如果说吴大妈们“饮水不知源”是尚可理解的话,那么,乐山市政府实施的“饮水惠民工程”就是一件不可理解的事了,因为这一惠民行动比国家要求的时间整整迟到了一年。
推迟一年源自四川省统一部署
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是乐山市政府今年推出的“十大惠民行动”之一。当乐山市副市长黄若建对照着《乐山市节能减排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向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采访团说出这一句话时,记者真切地感受到,乐山市政府确实把它当成了一回事。
但是,当面对“至今乐山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仍有多少排污口没有取缔”这一问题时,黄若建却显得有些含糊。乐山市环保局长何金文证实说,到目前为止,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仍有七个生活排污口没有取缔。
肖坎排污口就是其中之一。在肖坎排污口,乐山市规划与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这个排污口排放的污水主要是周围小区、商业中心产生的生活废水,由于市政管网不配套,这些生活废水无法收集到乐山市污水处理厂,基本上是直接排入大渡河。而在这个排污口下游1000米处,就是乐山市划定的一个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这就是说,我们生活中排放的污水经过自来水厂处理后,就又变成了我们的饮用水?”从吴大妈惊讶的表情不难看出,这完全超乎她的意料。而事实就是如此。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像肖坎这样的排污口在2006年底就应该依法彻底取缔。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了内江市。比乐山市更为严重的是,内江市的个别工业废水排污口也没有取缔。
两个城市为何都出现了同样的问题?“这个时间表是四川省安排的。”内江市环保局综合科黄科长告诉记者,按照四川省的统一工作部署,省内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今年年底前要全部取缔。
“四川省的做法距离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整整晚了一年。”国家环保总局环监局副局长熊跃辉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早在去年7月份,国家环保总局就明确要求各地要在2006年年底前依法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直接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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