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彦刚实习生林青)昨天在西安召开的贯彻《义务教育法》规范办学行为座谈会上,西安市教育局局长张建国在讲话中,针对目前西安市义务教育中存在的择校、部分学校采取各种手段抢生源、乱收费及校中校等现实问题,他郑重表示,教育部门将采取多项新措施,遏制择校引发的乱收费、乱招生,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张建国表示,西安市各级教育部门将制定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5年规划,通过合理划分学区,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确保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都有其可以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已经被政府接收的企业办学校的管理,要重新划定学区,严格执行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政府办学校不能完全满足义务教育需要的地区,可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企事业学校在完成其企业职工子女入学任务后,应该积极承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义务教育任务。
为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风气蔓延,西安市决定取消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各种达标示范评估活动。坚决制止义务教育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中小学校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分班相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不得利用国家教育资产,不得利用国家教育经费,不得使用国家财政经费供养的人员。近期出台《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从入学建立学籍、转学、借读、休学、复学、评估、奖励、处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严格学籍变动手续,规范学生流出的程序,严格控制学生跨学区流动。
依法清理整顿民办学校,依托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要严格做到“五独立”(即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的招生和独立颁发学业证书),不得与公办学校混合编班。逾期没有达到整改目标的学校,依法终止招生,予以警告,直至按法定程序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凡盗用公办学校名义,开办考前辅导班、强化班、举行小学升初中考试,一经查实,有办学许可证者,一律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无证办班者,西安市教育局协同工商、物价部门予以严格查处。清理整顿期间,市教育局暂停民办学校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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