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洪洞县人民政府已于6月18日派出11个工作组,携带县人民政府致歉信,分赴全国12个省、市登门将致歉信、工资、慰问金亲手送到被解救农民工手中。这是在山西黑砖窑事件被曝光后,公众首次看到有官员对此进行道歉。
(6月20日《法制日报》)山西黑砖窑事件被曝光后,“怎不见有人辞职”的声音一时弥漫于愤怒的公共话语空间。这时候,当地政府终于做出“登门道歉”之举,多少是一种责任意识的觉醒。
可惜的是,这种官员道歉注定让人难以感动。相反,人们非常疑惑:派出11个工作组到全国12个省、市登门道歉,这要花费多少“道歉成本”?这个“道歉成本”又由谁来出呢?还有,这11个工作组的差旅费不知道足够多少被救民工多长时间的工资,一起补偿给被救民工岂不是更好吗?
严重的伤害已经形成,道歉本已无济于事。对于那些可怜的人们来说,陌生的洪洞官员到不到他们家里亲手把道歉信送上,都是没有多少实质意义的。甚至于,他们接不接受这样的道歉,都已经无关紧要。这种大张旗鼓的道歉,与其说是为了表达歉意的足够真诚,不如说是做给别人看的:做给上级看,做给媒体看。这不像是一种承担责任的主动的、真诚的忏悔行为,而更像是一种秀。
官员道歉在这些年出现得越来越频繁,“百度”一下“官员道歉”竟然可以搜索到222万条信息。公众在面对越来越多的官员道歉时,也早已从最初的盲目感动变化为理性对待。应该说,官员道歉是一种政治文明的表现,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官员权责伦理的形成。但是,具有实质意义的道歉,从来都是建立在现代官员问责制度基础上的。道歉不是一种政府危机公关的手段,更不是一种自我豁免责任的方式。
道歉也是问责方式的一种,它适用于情节非常轻微、后果并不严重的情况下(这显然不适用于黑砖窑事件)。或者只能作为其他更严厉问责方式的一个必要补充。
洪洞官员选择“登门道歉”,而没有选择“引咎辞职”,说明至少他们自认为是可以被原谅的,否则怎敢大言不惭地求得别人原谅。换句话说,官员必是首先自己原谅了自己,然后才有勇气继续以一方父母官的身份向众人道歉。
洪洞官员应该明白,道不道歉固然是你的事,接不接受你的道歉却是别人的事———公众早已没有廉价的感动可以奉送给轻飘飘的官员道歉了。有权必有责,有责才有权,惨剧既已发生,责任就必须有人承担,“登门道歉”决不是有效的脱身之术。将黑砖窑的“保护伞”送上司法的审判台,才是洪洞县官员表示自己歉意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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