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徐莉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不经批准随意征占用退耕还林地。
我省是全国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实施省份,由于任务大、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存在管护责任不落实、苗木保存率下降等问题。《通知》要求,凡纳入国家计划并已实施的退耕还林地要及时颁发林权证,依法纳入林地管理。确因基本建设需要征占用的要做到“占一补一”,即在国家补助期内征占退耕还林地的要就近安排补充相同面积的退耕地。对擅自毁林复垦和随意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坚决防止毁林复垦。
为从根本上改变“重争取项目,轻建设管理”的现象,从今年开始,各地申报退耕还林任务时,县级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进行申报承诺。今后凡项目实施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3年内停止安排林业新增项目任务。
对因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苗木死亡的退耕还林地,由当地政府落实专项补植补造资金,及时进行补植。对与退耕还林有关的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对退耕农户给予小额信贷支持,满足农民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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