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限价,“市长”在市场上的一次行政“越位”
兰州市物价部门规定:凡兰州市普通级牛肉面馆,大碗牛肉面售价不得超过2.5 元,小碗与大碗差价为0.2 元,违规者将严厉查处。(7月4日中国新闻网)
粗看起来,兰州市物价局是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拉面限价了,咱从口袋里往外掏的钱少了,不用为市场上的涨价买单了。
细细想一想,老百姓对拉面涨价固然有“怨气”,可是这“怨气”其实不是撒在“普通级牛肉面馆”身上的,而是整个涨价链上的。牛肉价涨了,清油价涨了,什么都涨了,拉面涨个几毛钱,大多数人还是能理解的。所谓普通级牛肉面馆,也就是个体经营户,拉面生意并非大生意,也就是图个微利——二三块钱,哪怕全是利,又能赚得几何?这卖拉面的和吃拉面的,其实是一颗藤上的两个苦瓜。老百姓不愿意为涨价买单,也不愿意看到同样是涨价受害者的拉面主为之买单啊。
兰州市物价局的“限价令”尽管其初衷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拉面在整个涨价链上的“蝴蝶效应”式地价格微调,并非暴利,实际上是一种正常的市场价格波动。市场上的事,还应该由市场来解决。价真的是虚高了,老百姓就不会用脚给它投票,价自然就要往下降。如果真想让并不是非理性上涨的拉面价格降下来,那也应该是治本而不是治末。也就是说,你追根求源把原材料价格卡死了,终端产品的价格自然就下来了。倘若源头问题解决不了,那么,市场的地盘就还是让市场来做主吧!
拉面经营者和市民,都是政府所要关爱的。对普通拉面的限价令,其实是以对拉面经营者的“不公平”来实现对市民的貌似“公平”,是“市长”在“市场”上的一次“行政越位”。它最终极有可能是两败俱伤的结局:在源头涨价无法阻止的情况下,这些个体的拉面经营者会因为由微利而无利,进而放弃这个赖以生存的职业,成为城市新的困难群体;而市民在经营摊点急剧下降中,再也无法方便地吃上拉面。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是不是又得来一个涨价令,以保证市民的生活需求,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这,恐怕是政府、市民和拉面经营者三方都不愿意看到的。
让市场的归市场,行政的归行政吧。只要物价不是非理性地上涨,“市长”还是少“越位”为好。否则,只会是越帮越乱,出力不讨好。 邓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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