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情况表明,质量问题仍然是主要问题。据中消协统计汇总,200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9552件,比2006年同期下降6.1%,解决2634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79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11118件,加倍赔偿金额517万元,经消费者协会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罚没款936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249万人次。
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62.7%,价格问题占5.9%,营销合同问题占4.9%,计量问题占2.0%,假冒问题占1.9%,安全问题占1.9%,广告问题占1.7%,虚假品质问题占1.3%,人格尊严问题占0.3%,其他占17.3%。投诉问题按类别分:百货类占29.0%,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7.2%,服务类占25.0%,家用机械类占5.7%,房屋及装修建材类占6.0%,农用生产资料类占2.7%,其他类占4.4%。
虽然日用百货仍然占投诉量的首位,但投诉在进一步下降。在商品投诉总量下降的趋势下,仍有部分商品和服务投诉增长明显。其中,厨房电器和保健用品投诉的上升与部分商品在市场上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有一定联系。电信价格投诉也在逐步降低,投诉的增长转到了服务质量、广告、合同方面。投诉的标的额增加,调解难度增大。比如房屋、汽车等大件耐用商品投诉上升多,情况复杂,这也是出现投诉总量下降而挽回损失和加倍赔偿金额上升较大的主要原因。电视购物直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利用名人发布不真实的广告、夸大产品效用;商品本身质量问题多;商品的售后服务难以保障。此外,汽车投诉仍是热点。上半年,涉及汽车质量、安全、价格、合同等问题的投诉有所上升,质量投诉上升5.6%,安全投诉上升19.7%,加之价格的投诉上升了58.3%,合同投诉上升35.8%。
对一些难点问题,中消协呼吁加以规范:比如,啤酒瓶使用的国家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而其中使用的年限却为“建议使用期限为两年”,绝大部分生产者对此建议置之不理;液晶、等离子、高清等电视没有明确的产品质量责任处理规定,生产者自定“三包”期,零配件昂贵,使用寿命短,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的规定;国家强制规定手机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充电器,但实际操作中厂家没有太大的改变,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管理的力度;2006年,某品牌数码相机因为设计缺陷问题引起全国性的投诉,而该公司坚持产品上市检测合格而不承认使用中出现的故障。今年该公司的另一款产品出现相同的问题并由同样的原因引起,表明产品上市合格并不意味使用后也合格,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调整在用产品缺陷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