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然)8月31日,市长李英杰主持召开沈阳市政府2007年第十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沈阳市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通过了沈阳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会议强调,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沈阳的全面振兴,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一定要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沈阳的实际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会议认为,沈阳的事业单位改革,在推进政事分开、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行业体制、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沈阳事业单位体制、机制上的弊端还较突出,还存在着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分类定位不清、机构重叠设置等问题。对此要有足够认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指出,党和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工作部署。国务委员华建敏在部分省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改革要以分类改革为基础,确定目标加以推进。加快创新,优化配置,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做强做大社会事业。这些都为沈阳事业单位的改革明确了工作任务,指明了方向和重点。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工作要求也很高。一定要实事求是,既要积极又要慎重,先易后难,确保社会事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确保事业单位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公共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会议要求,第一,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形成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大格局。第二,抓紧制定分类改革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此项工作进行系统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目前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配套政策,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并形成工作流程。第三,要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成熟一步推进一步的原则。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看得准的,经过严格审批后先行启动。第四,要妥善处理好公务员有关事项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的关系。第五,严肃事业单位改革纪律。从现在开始实行机构、编制、人员冻结,严禁突击进人和提拔干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要追究责任。
市领导赵长义、李宝权、王玲、王英、刘和、宋琦、祁鸣、戴均良、崔学贵,秘书长张景辉参加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