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山网
新疆司机撞死野马将赔偿81万元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谁该为野马之死埋单?
天山网讯 (记者韩雪报道) 9月8日6时左右,一匹普氏野马倒在216国道疾驰的车轮下。
近日一篇题为《新疆司机撞死普氏野马赔81万 将负刑事责任》的稿件经天山网转载后,又被国内各大网站转载,引起网民高度关注。广大网民就处罚结果、责任追求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
81万元的罚款过于沉重
广州网友:“赔81万过分了,按中国人收入的水平赔1万元就足以防止司机故意撞死野马。”
网友:“既然是野马。经常性的在道路上奔,难免不会发生事故!就算要负行事责任,也没必要赔偿那么多的钱吧。”
网友留言:首先,肇事司机不是存心要撞死野马;二、事发当时天色不亮,换做其他人当他们看见野马跑上来的时候也有可能来不及刹车而直接撞上去的。如果要用肇事司机一辈子都还不清的债务作为赔偿是不是对人太残忍了。而且赔偿的钱又何去何从了呢?81万元对于富人,可能就是一两年的收入而对大部分人来说,真的是一辈子的奢望。希望这种赔偿的惩罚能因人而异、因收入而异。
谁来为野马之死埋单?
一位网友说:为什么野马会出现在公路上?只要野马出现在公路上,就有被撞死的可能,司机固然要负一定的责任,难道相关的管理部门就不用负责了吗?
四川成都网友留言:我认为:如果是在公路上,又没有严重超速(如20%以内)。那么司机应当没有责任。真要有人负责,还得是野马的管理部门。
“广东深圳网友”留言:“应当考虑道路设计是否合理来判断司机到底应承担多大的责任,道路所有方有没有责任,公路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也要负一部分责任和赔偿。因为明知公路行车危险,不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和宣传教育,把责任一古脑推给司机和车主是不负责任的。”
甚至有一位网易网友认为有关野生动物研究部门、管理部门、道路设计部门应负三分之二的责任,司机承担三分之一才合理。
公路设计遭到质疑
另外,一些网民对公路设计提出质疑。一位网友说:“我今年8月去新疆经过216国道,走了很长的路发现保护区警示标记太少,也不明显,应当改进。”
新疆网友留言:作为国家保护动物,在设计公路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考虑对它们的影响,我听说建设公路前要做环境影响评价,这条公路通过自然保护区,不知道这个环评是怎样通过的。
网民留言:公路设计不合理,何况撞马的时间都是天还未亮,又没路灯的,司机就算开了大灯前行,马奔跑速度又快何况遇车还受惊吓,不能像人一样知道来车就停下来等,反而会加快速度冲过去。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集思广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针对发生的多起野马被撞事件,广大网民在表示痛惜的同时,也在网上提出一些具有参考性的建议。
一位重庆网民提出建议:“我觉得应该给野马修专门的通道,在野马迁移的地方,设立标志,并从公路下面修建专门的通道,公路上面有围栏,马匹就从公路下面通过。”
网友留言:野马是很珍贵,但这种放养也确实对人类造成不便。他建议一、加强警察巡逻。二、在路上尽量多安一些路灯。三、路过汽车要加两面的边灯,向左右平射。
一位浙江网民建议:应该在该地区设立野生动物专用通道,例如涵洞,在路两边设防护栏,并设立警示牌提醒司机放慢车速。
网友希望处罚体现“以人为本”理念
广东佛山网友留言:保护珍稀物种,各管理部门应该尽心尽职进行有效管理,防止意外发生,体现以人为本的和谐理念!
网友:马已经死了,执法部门只是简单将野马的无形价值兑现到行为人的赔偿责任上,让行为人及其家庭饱受因一时的“无心之失”而带来的无穷后患和重创。这样的处罚决定是否过重?希望处罚过程中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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