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制度首先是民生问题
作者:柏文学
国民休假问题最终应当是民生问题,所以黄金周的“黄金”概念,不应当是旅游部门的物质黄金收益,而应当是国民休养生息、健康颐年的精神黄金收益。
国民休假问题,究竟是民生问题还是旅游问题?考量国民休假的安排,是考量其经济效益,还是考量其社会效益?依我看,国民休假是国民享受国家宪法保障的休息权,休息权包含在天赋人权之中。所以,国民休假问题,最终应当是民生问题;既然是民生问题,那么就是国家民政等部门的服务职责范围。可多年来,这些部门对于国民休假事宜的讨论几乎闭口不言,而旅游部门却跳前跳后。思量起来,无非是有关部门在考量国民休假安排的时候,更多考虑了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
黄金周的“黄金”概念,不应当是旅游部门的物质黄金收益,而应当是国民休养生息、健康颐年的精神黄金收益。如此看来,国民休假事宜的安排和调整,断然不该是旅游部门的事情。
在认可国民休假是民生问题的前提下,国民休假事宜的安排和调整,是不是一定要等政府部门来启动呢?如果旅游部门不越位,政府部门没有谁来考量国民休假安排和调整的事宜,那么全国人大常委会或相关分支委员会是否有义务或责任来提醒、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来解决国民休假安排和调整的事宜呢?
其实,“五一”黄金周旅游经济概念的渲染,大大冲淡了劳动节劳动者权利保护的审视意义;国庆黄金周旅游经济概念的宣扬,同样大大冲淡了国庆节人民当家作主的内省意义。
据报道,“国家旅游局新闻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已经对黄金周制度做了调研,多名专家、学者包括大众都在此事上各抒己见,目前此事处于最后调研中,待上报相关部门审批”。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是怎样“包括大众”的呢?大众的意见是怎样传导到专家手上的呢?休假方案完全可以让国民先参与讨论,发表意见,形成几个共同意见的支流,再由专家整合成几个休假方案,然后让大众发表意见进行取舍,最终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形成法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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