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1月1日电(记者刘翔霄)山西省卫生厅日前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在决定输血时,要及时让患者及其家属了解输血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以及输血可能传播疾病的基本知识,严格实行受血者筛查和输血同意书制度。
按照要求,今后山西省所有二级医疗单位都要成立输血科,加强临床科学用血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在输血过程中要做好隔离消毒,防止出现医源性交叉感染。
此外,山西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还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开展预防和控制输血传播疾病知识的全员培训,推行使用成分输血新技术,以保证患者输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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