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渠)按国务院要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在今年底基本完成,明年全面完成。与全国进度相比,我省总体滞后。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提出,年底前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为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我省水利工程管理沿袭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管理模式,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粗放。以2006年为例,全省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收支缺口达2.1亿元,水利工程管理全行业呈低水平运转态势。
这次改革涉及全省661处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都江堰等7处省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由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必须年底前完成;黑龙滩水库等6处委托市管理的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由受委托的市有关部门负责,今年基本完成。其余648处市、县管理的水利工程单位的改革由所在市、县负责,年底前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要基本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要完成80%以上。
会议要求,在集中力量抓好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加强骨干水利工程管理的同时,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条件成熟的小型水利工程,鼓励通过拍卖、租赁等多种形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理顺财产处置、支配、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关系。
副省长郭永祥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