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辽宁省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的押钞员朱宏林在一次执行押钞任务时,在苏家屯区一银行营业厅里开枪将刚取完款的储户计程打死;14日,沈阳中院公审此案,被告人朱宏林在庭审时说话的声音非常小,还不时抽泣;律师称民事赔偿已达成协议,法院将在一月内做出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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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计程之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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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押钞员枪杀储户案 |
沈阳押钞员枪杀储户案开庭
检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押钞员朱宏林提起公诉判决结果将在一个月内公布
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李涛
14日上午,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沈阳押钞员枪杀储户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押钞员朱宏林开枪前后的细节及是否属于故意杀人等进行了辩论、质证。
当日,法院并没有当庭判决。据介绍,一审判决结果将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公布。
核心消息
庭审现场被告不时抽泣
辽宁省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的押钞员朱宏林在一次执行押钞任务时,在苏家屯区一银行营业厅里开枪将刚取完款的储户计程打死,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14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造成广泛轰动的案件。
根据当地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认定的情况,2007年4月7日17时许,33岁的计程与朋友李某来到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上的建设银行营业厅取完款,准备离开时,正赶上载有朱宏林等人的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一辆运钞车前来执行运钞任务。
计程因欲通过警戒区,与运钞车车长赵某发生争执,赵某随即喊了一声:“来人!”站在门外的朱宏林立刻进入营业厅内,朝计程面部开了一枪,计程当场倒地。救护车很快赶来,经过确认计程已经死亡。
在此案发生几天之后,朱宏林便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不久,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报请检察机关对朱宏林批准逮捕。此后,检察机关经过审查,不久便以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作出了对朱宏林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很快依法提起了公诉。
该案发生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也给当事双方的家庭造成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据了解,受害人计程因此案扔下了29岁的妻子和4岁的女儿。而朱宏林本来就要当父亲了,此案发生时他的妻子已经怀孕7个多月。如今,他的孩子刚刚满月。
在14日法庭的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对朱宏林开枪前后的细节以及他是否属于故意杀人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质证。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最为关键的证据———银行当时的监控录像。
记者注意到,在整个庭审现场,被告人朱宏林说话的声音都非常小,而且还不时地抽泣。
当日的庭审一共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沈阳市中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院将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文/新华社记者 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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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达成协议
昨天晚上,记者电话采访了代理计程案民事赔偿诉讼的律师徐静。徐律师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开庭之事她知道,但因为此次开庭涉及的是该案刑事部分的内容,所以她并没有参加,也不知道庭审的具体情况。
她向记者透露,双方家属在该案开庭之前已经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协议,但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赔偿额度是多少,徐律师表示目前还不方便透露。当晚,记者还就此案的审理致电计程的家人,但两次拨通对方的手机都没人接听。当记者第三次拨打的时候,对方的手机变为了关机状态。
据介绍,计程的家人尤其是他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因此案遭受的打击非常大。计程之妻曾多次表示,一定要为丈夫讨回公道。
新闻背景
一声枪响改变两家命运
昨日此案开庭时,离案发之日已过去了7个月零7天。
2007年4月7日17时08分,一起突发的案件,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当时,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居民33岁的计程与朋友李先生来到当地枫杨路上的建设银行营业厅内取款。与此同时,载有朱宏林等6人的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一辆运钞车前来执行接款任务。计程在ATM取款机取完款后准备离开,当时押送钱款的保安尚未将钱从银行运送到押钞车上,计程因欲通过警戒区,与运钞车车长赵某发生了争执。赵某随即喊了一声:“来人!”此时,站在门外的朱宏林闻讯立刻冲进了营业厅内,并朝计程面部开了一枪,计程当场倒地。救护车很快赶了过来,但经医生确认计程已经死亡。
据介绍,当时运钞车上共有6人,包括一名司机、两名提款员和三名押运员,三名押运员分别持枪。开枪保安为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苏家屯直属中队的朱宏林,1982年生人,辽宁省新民市人,2000年12月进入金融护卫中心。与储户发生口角的是车长赵某,两人均为持枪押运员。沈阳警方称,由于车长并未向朱宏林下开枪的命令,所以只拘留了朱宏林一人。而当时银行监控录像录下了整个事发过程,但作为重要证据一直未予公布。
事发后,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死者家属表示要为计程讨回一个公道,而计程的女儿刚刚4岁。沈阳金融护卫中心办公室主任佟葆晖表示,中心每名持枪保安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这次事件是押钞员“高度紧张情况下出现了判断上的失误”。事发时,朱宏林的妻子正怀有身孕,她表示愿对死者妻子下跪道歉。
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悬挂着“沈阳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的牌子,二者合署办公,保安管理处的处长同时也是金融护卫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据介绍,该护卫中心由沈阳市公安局出资设立,是自负盈亏的企业。而这也是我国押运行业目前最典型的模式。
4月17日,死者家属到刑警队签收了计程的尸检报告,其结论为“因颅脑受枪击而死亡”。
5月9日,记者从沈阳市检察机关证实,开枪打死取款人的沈阳金融护卫中心押钞员朱宏林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而该车车长赵某也被停职。
专家观点
案件背后隐藏 多重“制度盲区”
“押钞员枪杀储户案”发生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该案背后隐藏着多重“制度盲区”,这些盲区如果得不到解决,悲剧可能还会上演。
■保安管理漏洞亟待填补
根据《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保安员的培训时间绝不能少于2个月或264课时。而记者了解到,朱宏林在经过短短20天的培训后,就获得枪支使用、实弹演习和规章制度的业务技能合格证书。
像朱宏林这样只经过短短20天左右的培训就上岗的保安,在全国许多地方不在少数。“这是保安服务机构利益驱使的结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弘说。
■押运理念亟待改变
北京振远护卫中心是目前全国最大的专门从事武装押运的保安服务企业,该中心总经理王和如说,国内对押运员的培训,虽说也要求保护好自身安全,但更多地强调“人在阵地在”、“与金钱共存亡”、“钱交给你,你必须负责”等理念。这就导致了押运员在判断是否受到“威胁信息”时,多数情况下往往会更多考虑运钞车和金融单位的安全。
张弘教授说,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在强调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宁愿舍钱,不能舍命”的理念。因为生命的价值永远排在所有价值之上,这就是理念上的区别。
■银行安保制度亟待完善
此案发生后,公众除指责朱宏林的草率外,还纷纷提出了这样的疑问———银行为了自身安全,是否可以额外增加公众风险?
记者调查发现,我国几乎所有的银行在运钞方式上“押钞员与钞票不分、服务通道与安保通道不分”。张弘说,在美国及欧洲一些发达国家,押钞员根本见不到钱,服务通道与安保通道也是分开的。这至少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是储户和押钞员之间不可能产生摩擦;二是因为人钱分离,上下款时现场的人即便有“歪念头”,也无法下手。
我国目前在运钞过程中的“两个不分”,无疑额外增加了公众风险。张弘说,沈阳案如此,今年4月邯郸农行发生的金库特大被盗案,在一定程度上也与“人钞不分”不无关系。张弘呼吁有关部门能认真总结近年来金融押运中发生的一系列不安全事故,制定相关制度,督促押运机构尤其是银行反思并改善它的安保制度。果真如此,押钞员打死储户的悲剧才会对公共安全有一些意义。
■据《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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