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记者黎政祥实习记者刘振通讯员黄维孝)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北京顺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上获悉,明年顺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将做较大调整,其中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最多2000元,住院报销封顶金额达10万元,可参合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
据北京顺义区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顺义区卫生局局长巩维国介绍,2008年,北京顺义区市级支持资金由每人70元增加到105元,区镇两级支持资金由110元增加到170元,村集体仍按每人每年5元标准。个人缴费上取消年缴费20元这一档,原则上个人缴费按照每人每年40元标准缴纳个人出资,医疗保障需求较高的人群可选60元每年。
考虑到拆迁、城市化及人员流动所带来的影响,在符合参合标准上,进一步扩大到未享受征地超转医疗补助、城市低保医疗救助和政府其他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以及婚嫁到北京顺义区而尚未享受政府医疗保障的外埠人员。但以上参合人员镇、村支持资金由本人支付,分别为110元和130元两种。
本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整较大的还有报销比例。实施细则规定,普通门诊定点一级医院报销40%,二级医院报销30%,三级医院报销20%,最高报销额可达2000元。这一调整较大幅度提高了占报销人数近90%的普通门诊报销人员的受惠度,增加了制度的普惠性原则。住院报销数额同样升高,封顶金额达改为10万元。
在就医范围上,为方便顺义居民就医,北京顺义区域内解放军66055部队医院、法医医院和京顺医院等三家医院,被增加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武警部队总医院、北京空军总医院、及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等6家三级甲等医院,被纳入定点三级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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