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永哲通讯员傅春秘、王东琦)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2月29日发布《失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为辖区3万失地农民上了城镇养老保险。农民享受和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待遇,这在我省还是首创。
为彻底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参保过程中和未来集体资产分割中得到更多实惠,开发区从几套方案中选择了“城保”。
该区规定:男性农民在16至60周岁(含16周岁)、女性农民在16至55周岁(含16周岁)的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月享受480元的养老金,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失地农民不纳入参保范围,在执行征地生活补助费基础上,每月增发150元养老补助金;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失地农民,个人只缴纳30%,集体承担的40%和财政承担的30%,2008年起全部由开发区承担。
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胡英杰介绍,失地农民参加“农保”,每月只能领取210元的最低生活费,明显低于“城保”。而且,参加“城保”的农民,养老金会随整体工资水平的上调而上调,达到退休年龄时还能享受冬季取暖补贴、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等待遇。据悉,2008年开发区将为失地农民一次缴纳养老保险费达5000多万元,接近全区2007年可支配财政收入的10%,以后每年还将多支出1000多万元用于集体承担的保险费用。
精品栏目推介
· 杨柳青
· 燕赵论坛
· 纵横谈
· 一线写真
· 世说新语
· 明星传真
· 名家
· 直笔春秋
· 心灵独白
多媒体数字报纸
快速阅读 全屏阅读 下载阅读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业务 实习申请 网上投稿 新闻热线 友情链接
河北新闻网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center 2000-2007河北新闻网常年法律顾问: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李海峰 郝斌 虚假报道 有偿新闻 低俗之风 不良广告等问题 举报电话:88631166冀ICP证03001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