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京)《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的首场综合人才招聘会周末在国际展览中心举行。“月薪面议”、“薪资面议”、“底薪+提成”等以往招聘会上经常出现的模糊性薪酬条款均被“清场”。此次招聘会还首次向所有应聘者免费发放门票。
由于是今年本市首场大型招聘会,并首次向包括应届毕业生和社会求职人员在内的所有应聘者免费发放门票,因此参会人员较多,截至中午,进场人数已达7000多人。
记者在现场看到,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上,除了单位简介和岗位特点、招聘要求,很少能看见关于薪酬方面的字眼。以往常见的“限男性”、“年龄25岁以下”、“限本市户籍”等条款,也基本不见了踪影,而且大多没有提到待遇和试用期等内容。
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关于“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的规定,在布展前,主办方就已经明确要求参会单位的招聘海报上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特别是“月薪面议”、“薪资面议”等模糊性薪酬字眼。在招聘会现场,主办方还特别设有工作人员不定时巡察,发现违反者立即要求其改正。
随后,记者跟随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了一家企业的招聘海报上仍有“月薪面议”的字眼。经过工作人员的提醒,该单位工作人员立刻找出白纸和胶水封盖。一天时间里,工作人员共发现两家企业写有此类字样,还有一家标有“底薪+高提成+专业的培训指导”的字样也全部做了封盖处理。据介绍,今年起,模糊性薪酬条款一律被禁止出现。薪酬一定要明示,如果出于商业机密,也可以不列在招聘海报上,但在录用过程中必须明确告知求职者。“底薪+提成”的提法也被禁止,底薪必须要给出明确的数目。
记者采访了一家参展的建筑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薪酬不能在招聘时明示,是因为还需要根据应聘者条件和要求协商决定,同时各个岗位的薪酬不一样,如果全部列出来过于复杂。前来应聘的张先生则表示,自己首先考虑的是专业和单位,只要自己工作出色,自然会拿到与之匹配的收入。RB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