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1月8日消息(记者胡啸)日前,国家环保总局批准66个市、县(市、区)为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江西省东乡县、崇义县、青云谱区名列其中。
根据要求,江西省三个试点地区将结合本地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方案,逐步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机制,并全面开展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含草原、湿地、矿山、土地、水资源)、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含水利水电、交通建设、旅游开发、高尔夫球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农村(畜禽养殖、秸秆禁烧、网箱养鱼、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等领域的生态环境监察。
据了解,南昌市、井冈山市、德兴市曾于2003年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全国首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