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衙里搭起了猪圈,马根老人痛心疾首。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里住着22户居民,还办起了养猪场
1400多岁古县衙岌岌可危
文物保护部门无钱修缮,民间文物保护遭遇体制不顺尴尬
始建于隋、距今已有1400多年的新密古县衙,在2006年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里面仍住有22户居民,以及一个不断扩大规模的养猪场。自费出资维修新密古县衙、为这座中国现存最古老的县衙实施保护而奔走疾呼的,则是一群热爱当地历史文化的退休老人们。其代表人物当数68岁的马根,他在几年间投入到古县衙的维修资金竟有百万元。
昔日县官家眷居所今成养猪场
马根告诉记者,新密古县衙是古代建筑艺术的博物馆,新密古县衙始建于隋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卷棚、象征官员廉洁如水的莲池,以及气势恢弘的大堂、二堂、三堂和大仙楼,都是普通县衙中所没有的。历经隋、唐、五代、宋、元、明、清各朝代,一直作为县衙使用,民国至新中国成立后为县政府所用,其中的县衙监狱被使用至2002年,其规模之大,为中州地区所罕见。
昨天上午,在新密古县衙,县衙博物馆馆长马根老人,一边领着记者察看不断被破坏的古建筑,一边发出深深的叹息。
在一家入住文物保护区的居民家门口,记者发现,为了将进出院门的通道拓宽,这家住户擅自将门前一幢建筑拆毁。在另一处倒塌的古建筑前,马根老人显得痛心疾首,他指着一个猪槽说,过去是官员的办公场所,现在可倒好,成了一处猪圈了。为了垒好猪圈的围墙,住户四处扒掉古建筑的青砖。
“二堂和三堂之间的东侧,原来是县长(指古代县官)家眷们居住的地方,解放后曾被征用作粮库,现在,另一住户干脆在这里办起了养猪场。养猪场的周围,到处是倒塌的古建筑物,特别是三堂东侧,一幢几间相连的古色古香建筑,从顶部塌陷下去,四面的墙体也有数处倒塌,残存着几个缺口。
36位老人自筹资金修缮保护古县衙
“这些破坏,几乎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马根老人告诉记者,1994年,新密市政府发布通告,要求对新密古县衙实施文物保护,但是,当年的房管部门却把县衙内的部分房屋先后卖给22户居民,甚至在2004年,还以扩建为名,为入住文物保护区的居民办理房产证,将原占面积增加了近60平方米。
2002年,时年62岁的退休干部马根说服子女,拿出家里的积蓄10余万元重修古县衙。在他的号召下,当地共计36位老人投入到了修缮古县衙的队伍中。“从2002年至今,我已先后筹资100万元,投入到古县衙的维修和保护中。”
“1979年,新密城区集体搬入新市区后,这座规模宏大的古县衙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一度成为外地讨饭者、拾荒者的栖身之所。”马根说,在修缮古县衙的过程中,他们经常会和住在这里的部分人发生摩擦,因为各种原因,36名参与者纷纷离去,古县衙内只剩下马根夫妇坚守至今。
文物管理体制让民间保护陷入困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1994年,新密市政府将新密古县衙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发布通告进行保护,2002年,在新密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马根成立了“县衙文物保护组”,2003年成立了新密县衙博物馆,2006年,古县衙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来自河南博物院、社科院和郑州大学等单位的20多位专家、教授会聚新密,对新密古县衙景区规划进行终审,新密市决定斥资5600多万元,打造中国第一古县衙。
在一份由新密市文化旅游局打给新密市物价局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一份材料:“由于县衙是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按照《文物法》第24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规定,马根同志虽然保护县衙有功,但属个人经营,与《文物法》相悖,望暂缓办理收费许可证为盼!”
新密市文物管理所所长助理王明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新密老城区遗存的近20处古建筑能得以存留,和民间的保护是分不开的。新密市古建筑具有极大的旅游资源,如能够开发保护好,其价值绝对不在平遥古城之下。但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仅仅靠民间力量保护文物是远远不够的,而文物保护部门又没有修缮这些古建筑的财力。以该所为例,每年只有几千元的办公经费,修缮文物心有余而力不足。
新密市委宣传部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体制不顺、投资不到位是古县衙存在的问题之一,因为县衙在资产上属于国有资产,业务性质、行政管理属文化旅游局,但多年来,县衙的投资管理属民间行为,造成项目招商体制不顺,开发资金难筹措,很多问题无法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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