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上有关人士称,全国几十万城管人员大体分为两派:强硬的“鹰派”执法崇拜权力的威力,讲话蛮横、行动粗野;而温和的“鸽派”执法则主张亲民、文明执法(1月21日《检察日报》)。
提倡“鸽派执法”是否能达到消除“粗暴执法”的目标?我看不能。
且不说所谓的“鹰派”、“鸽派”之分是否合理,就城管执法而言,在目前的城管体制之下,城管目标的指向性与摊贩生存问题的矛盾,注定了“文明执法”是一条艰难的道路,而这一对矛盾的对立,则为“鹰派执法”提供了天然的条件。
按照城管目标和理念,几乎无一个城市不是将城市的“脸面”放在首位,而如何理解城市的“脸面”,往往又陷入了一个形式上的套路之中,就是街道光鲜、无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在这种不具人文内涵,只有形式快感的“脸面”执法中,执法的对象直指社会底层,为生存而摆摊设点的群体,广东称为“走鬼”,四川称为“棒棒”,从这些称呼就可看出点东西来——小贩们为生存而摆摊,城管们为“脸面”而执法。
这几乎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方是迫于生存需要,不断违法占道;一方因城市管理职责所系,自然毫不手软。城管在一次次的清理中,面对反复出现的管理对象,难免产生厌恶心理,“暴力执法”遂常有出现;小贩在一次次被执法的过程中,面对自己不断出现的损失,难免产生对抗心理,“暴力抗法”也就不可避免。小贩必须为自己的生存负责,而城管必须为城市的“脸面”负责,这就是矛盾不可调和的原因。即使城管文明执法,但在不断的反复中,谁的心里没有厌倦感?除非不断对城管队员进行更换,否则,最终必然走上粗暴执法。
因此,城管执法,必须要从城市管理理念上进行革新,改变城管的“脸面执法”体系,消除城管与小贩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才是解决“粗暴执法”的根本途径。指望“提倡”或者“禁止”就解决这个问题,不但不可能,而且太天真。(四川廖德凯)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