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突发事件将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将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完善危险源、危险区域认定标准,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管理制度;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最高面临20万元的罚款……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法制办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正在法制办网站公开进行民意征集,这也是本市首次专门针对突发应急事件进行立法,并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提出将在本市建立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草案共分为7章94条,规定了突发事件应对的管理体制、管理原则,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五方面内容。
草案征集意见至2月25日截止,市民可登录市政府法制办网站 发表意见和建议。(记者左颖)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