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处理学术违规事件引关注 专家批考评制度急功近利
作者:徐敏 彭德倩
仿佛一枚“重磅炸弹”,复旦大学自曝学术违规事件并公布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反响。复旦“高调”处理此事,意义何在?如何防治高校学术违规现象?
科研考评制度急功近利
高等教育问题专家、上海交大熊丙奇教授指出,学术违规在时下学术界有“蔓延”之势。
一些教育界人士指出,高校屡现学术违规现象,是社会上不正之风在学术领域的反映。同时,科研管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操之过急、政策不配套等问题,也诱发了学术不端。比如,一些考评制度急功近利,要求百分之百“通过”或“优秀”,可能引发个别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又如,有的单位片面强调研究生必须发表多少篇论文。大学里的一个研究所,过去只有一二十个研究生,现在有九十多个,哪来那么多期刊供学生发表论文?更何况学生还要和同样有发论文要求的教师竞争,简直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面对学术违规现象,敢于“高调”处理的大学并不多。因此,复旦此举引发不小冲击波。青年教师周晔说:“如今,科研领域存在不少诱惑,如何摒弃急功近利,维护学术良心,既需要教师、科研人员自省,也需要学校、全社会共同设立规矩。”复旦大学校长助理桑玉成教授表示,学校对学术违规事件深入调查、严肃处理,不仅为教师们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也为学生树立了道德指向。立德树人,这才是大学育人的初衷。
学术规范委员会形同虚设
有关人士透露,高校屡现学术违规现象,原因还在于学校学术规范委员会的监管不力。
近年来,不少研究型大学成立了“学术规范委员会”之类的机构,但相当一部分形同虚设,没有发挥作用。很大一部分阻力来自大学的“自我保护主义”。学术违规现象一经举报,有的高校就想遮掩,因为这牵涉到学校的声誉、学科评估、其他教师的利益等。所以,一些高校领导往往希望内部解决此类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一来,学术规范委员会就难有作为。
熊丙奇认为,高校学术规范委员会应该独立运作,包括接受投诉,开展调查和听证,给出处理意见等,不能过多地受行政干扰。复旦对几起学术违规事件的处理,校学术规范委员会起了重要作用,显示了权威性和公信力。
其实,多数学术违规事件调查取证并不难。葛剑雄教授是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委员,他透露,对几起学术违规事件的调查比较顺利。大家尊重事实,根据举报者提供的线索,白纸黑字一对照,论文是否抄袭一查便知。绝大多数被调查的师生态度都很好,及时承认错误,作出道歉和检讨。
按以往的思维方式,人家已经承认错误了,完全可以网开一面,复旦为何要“兴师动众”?葛剑雄表示:“凡事都要讲个规矩。复旦2005年出台了《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相关的处罚措施很明确。不按规矩办事就起不了警示作用。”
研究生少了学术规范“弦”
教育专家感慨,一些研究生成为学术违规的“主角”,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学术规范意识。
我国学术发展道路曲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忽视了对学术规范的制定和相关意识培养。据了解,美国有本《芝加哥手册》,内容涵盖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甚至细化到论文中如何引用别人的结论等,在学界人手一本。但是,我们不少研究生,临毕业了还不清楚啥算“学术违规”。
又如,按国际规范,专业论文撰写时,开始部分应有对该领域学术史的叙述,研究者应对前人成果表明自己的态度并致谢。而我们的一些博士生论文就缺少这一重要部分。葛剑雄建议,从研究生一进校开始,就应该注重培养他们的学术规范意识,这是他们日后在学术界立身的“生命线”。
如今,高校导师带的研究生大大“扩容”,自己社会活动又比较多,对学生疏于指导,因此会发生“学生投稿的论文署了导师名字,导师居然没看过论文”的现象。复旦几起学术违规事件也给导师提了个醒———导师一定要担起“导”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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