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泽春通讯员孙劲松)湖北将建立检务督察年度评估报告制度,对各地保证检令畅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以检务督察工作推动执法规范、队伍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这是记者从2月28日召开的湖北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暨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在今年的检务督察工作中突出三个重点,即对下级检察机关执行高检院和上级检察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指示的情况以及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察;针对执法办案中易出、常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进行督察;以端正执法作风为重点,对遵守检容风纪的情况进行督察。他要求结合湖北实际探索建立检务督察制度,把检务督察作为实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重要保障,实现检务督察与巡视工作的有机结合。同时,要建立检务督察年度评估报告制度,通过建立各个地区年度评估报告,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为省检察院考评各市州分院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为各地做好下一年度工作指明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