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表示,户籍制度改革不会一刀切,大中小城市肯定会有区别。 (3月6日《京华时报》)
几乎在每一年的“两会”上,都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不过,户籍制度改革却始终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户籍制度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初看起来是正确的,其实却仍旧陷入“利益分配”的困局。
户籍制度改革为何不能一刀切?是由于大中小城市的区别吗?在我看来,是由于附加于户籍上的种种利益太多的缘故。这些利益分配只要与户口还挂起钩来,户籍改革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恐怕每一年都要在“两会”上热议一番,然后等待明年再议。
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人口管理办法之一,户籍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证明公民身份、提供人口资料和方便社会治安户口的登记注册功能。这是户籍的本义功能。然而,户籍的基本功能早已异化成利益分配功能。
有一个北京的户口与没有一个北京的户口的公民,在就业、保险等方面是完全不同的。北京海淀区曾经表示,一定首先保证有北京户口的先就业。再突出的表现就是高考。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在博客上发表《取消发达地区的高考特权》的议案,提出要“取消发达地区高考特权”。他摆出了“在北京能上清华的分数,在一些地方上不了重点大学,在北京能上重点的,在一些省则无学可上”等事实。(《新快报》3月4日)高考特权,其实说是附加于户籍身上的“外生特权”,如果户籍纯粹是户籍,不与任何利益挂钩,也就没有了高考特权。此外,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同命不同价”的现象,同样是户籍的附加利益造成的。
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就在于剥离附加在户口背后的各种利益,把隐藏在户口之后的劳动、人事、工资、物价、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诸多制度与户口脱钩。为何有那么多人想要拥有北京户口、上海户口?因为拥了这些城市的户口,就意味着拥有了许许多多的便利和福利,如果将附加于其上的种种利益去掉,还有多少人想要拥有?如果真的脱离了,即使户籍完全放开了,恐怕也不会使北京再增加二千万人,退一步说,增加了又有何影响,只不过是在登记数量的增加罢了,其它的还是照旧。
只要是中国公民,不管是哪里人,他们都能享受到同样的权利。户籍不能成为权利享受的阻碍。(林卫萍)
网评1+1期待户籍改革撬动流动学生高考困境(红网) 2008年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泰安市东方计算机学校校长王元成、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做客某网演播室,就外来务工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周洪宇代表建议在户籍地允许、流入地有学籍等情况下,有条件允许外来务工子女在流入城市就地参加高考。
在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拥入城市,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和高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应当说,国家这几年一直特别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读书问题,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他们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就学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他们就地高考的问题却始终难以解决。尽管《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省级招生委员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中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但仍然有相当多城市还是规定必须要有学籍和户籍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因此,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能在高考前夕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这就给考生带来诸多问题。首先,许多考生常年来父母务工所在地读书,他们在这个地方才有学籍,而在原户籍所在地并没有学籍,因此,他们既在读书地不能参加高考,也不能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等于事实上剥夺了他们高考的权利;其次,由于各省的教材不一样,各省也自主对高考进行命题,在父母务工所在地读书的学生,可能就不适应原户籍所在地的高考,这使得他们即使能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也在考试上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位置;再次,从父母务工所在地到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为了取得学籍,他们通常要提前半年转学到原户籍所在地),由于人生地不熟,远离家庭与陌生的环境,都是一位参加高考的学生的不能承受之重,这将极大影响到他们的情绪和考试复习。
这种由于户籍壁垒造成的流动学生高考的困境,有违法治精神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从大的方面讲,城市化进程不可逆转,城市要取得和谐,就应当有序地接纳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子女,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使得社会保持稳定。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不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参加高考,侵犯了他们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一个很广泛的权利,参加高考的权利就是其中之一,如果仅仅因为户籍而造成他们不能参加高考或者带来很多麻烦,那么无疑他们的受教育权是不完整的;其次,这种做法也侵犯了这些学生的平等权。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一个公民的立身安命的权利,不能仅仅因为户籍,使得他们被挡在了当地的高考门外。
事实上,外来务工子女在流入城市就地参加高考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周光权在3月4日的《检察日报》就撰文称:“不分情况,一律以户口作为高考"资格证",是行政管理思维简单化的表现,是在户口之上附加了过多的功能,与现代法治理念并不符合”。因此,当前必须要从大城市如北京做起,带头落实教育部通知的精神,制定相应的规定来保障外来务工子女在流入城市就地参加高考,比如根据学生在流入城市读书的年限及父母在流入城市务工的年限,规定满了一定年限的学生可以就地参加高考。当然,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改革户籍着手。据《成都商报》3月4日报道,由国务院牵头,包括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保障部等14个部委正在积极协商户籍改革的事情。公安部有关人士称:“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我们期待户籍改革能给外来务工子女带来福音。(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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