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曾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要把“妇女节”改成“女人节”而一炮打红的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又找准了新的热点:她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提案《女性经期是否应有法定休假》,再次引起媒体和网友们的广泛议论。
今年全国两会上,在张晓梅之前,还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郭丽虹郑重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婚姻法,把最低结婚年龄修改为男女相同或女大于男。两位女代表委员迅速成为网络红人。
张晓梅引用自己担任社长的《中国美容时尚报》2007年的调查说,在北京、上海、广州等职业妇女集中城市,85%以上的女性认为经期较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建议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权益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时间,休假时间建议可为一天或调休一至两天,有患痛经等相关妇女疾病的女性应确保至少休息一天。
然而,张晓梅的建议似乎也没有考虑过国际惯例和这个提案的可行性。没听说世界上哪个国家把生理期的女性当成特殊动物来保护的,医学科普都说,这个时期并不是不能工作或劳动,自己注意合理作息就可以了。而且不同的女性个体的周期、持续时间长短、生理反应强弱也不同,确实有强烈反应的,可以凭医生证明合理请假,有必要安排个个都去休假吗?这样个个月依法休假,还有企业愿意请女员工吗?
昨天下午与一位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某重点中学校长聊起这个“搞笑版”提案时,那位校长头痛了:我们学校七成是女教师,碰上几个一起休假,谁来顶课?女教师休假,女学生休不休?我们学校66%的学生是女生,今天休几个,明天休几个,这课还上不上?政协委员能不能提些真正有意义、可操作的提案?本报记者 廖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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