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8日下午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又一重要职权。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一开始就确定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取得了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也为监督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实践基础。五年来,共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41个专项工作报告,15个决算、审计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由副委员长带队,就22件法律的实施情况组织了25次执法检查;受理群众来信47万多件次,接待来访21万批次。
吴邦国说,人大监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增强实效,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使人大监督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普遍呼声息息相应。根据党的十六大以来的重大战略部署、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确定监督重点,选择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充实监督内容,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常委会在加强对预算、计划和宏观调控等经济工作监督的同时,主要对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开展监督: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解决“三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促进公正司法,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
吴邦国说,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既有工作层面的问题,也有法律层面的问题,还有一些是长期积累的问题。为了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我们有意识地把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改进工作和修改完善法律结合起来,着力加强跟踪监督。对属于工作层面的问题,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对属于法律层面的问题,及时修改有关法律,为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对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反复督查、一抓到底。监督方式的不断完善,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具活力。
——针对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2004年对义务教育法进行执法检查。2006年结合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专项工作报告。2007年又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和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针对水污染日益加剧的严峻形势,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连续不断地跟踪监督。2004年听取审议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2005年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进行执法检查;2006年结合听取审议水环境形势和水污染防治的专项工作报告,再次检查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2007年结合听取审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又对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吴邦国说,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我们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在充分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中肯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推动有关方面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着力促进有关方面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一些事关全局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通过人大监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解决了拖欠出口退税问题,推动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职工工资问题,推动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了公正司法。
2008年全国两会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