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今天,能住上一套人均十几平方米的房子,仍然是很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梦。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今年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就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本报邀请几位代表委员建言献策。
廉租房大课题 主持人:政府工作报告透露的数字让人振奋:今年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68亿元,比去年增加17亿元。这也是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真的是牵动太多人的心弦。
王建军: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去年,廉租房建设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这也被认为是去年全国两会的亮点之一。安居才能乐业,乐业才能和谐。任何时候,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而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为我国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团结的社会氛围。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陈承贵: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难,关系国计民生。城市低收入人群中,有的收入低于贫困线,有的高于贫困线但无力购买住房,还有的则无力购房但有能力租房。在消费水平迅速增长的今天,他们要实现“住有所居”,确实困难重重。所以,大力推行廉租房等相关保障制度意义重大。我注意到,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累计有95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
投入是关键 主持人:目前,虽然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推行了廉租住房政策,但一些面临住房实际困难的家庭却感觉“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梁燕君:地区发展不平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覆盖范围过窄,保障水平低,管理机制不完善等,仍然制约着廉租房的发展。尤其是资金问题,已成为推进廉租房建设的一大瓶颈。所以,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中央财政的投入数额。政府工作报告还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增加这方面投入。因此,地方政府真投入还是假投入、投入多少,是关键。
陈承贵:根本原因还是没有建立完善而实用的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随着住房商品化改革的实施,“福利分房”制度也相应取消,新的住房保障制度又未能建立健全起来,那些低收入家庭越来越买不起住房。
王建军:廉租房还存在着保障范围偏小的问题。为减少资格审查的麻烦,不少地方把廉租房的范围限定在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人群,这样就把大量低收入人群排除在保障制度之外。
安居要打“组合拳” 主持人:近来,天津先后推出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公房租金核减、经济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5项住房保障方式,多条渠道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收到实效。看来,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得打“组合拳”。
陈承贵:2007年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我觉得,首先应通过立法,从法律上明确各级政府在保障公民居住权上应履行的责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体系。
王建军:对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理念也需引导,并不是只有自己买的房子住着才踏实。实践中,还需完善廉租住房审批机制,及时出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退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廉租住房申请审批机制,建立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加大投入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出台政策使土地出让、房产销售等实现规范化,严厉打击囤积房源行为,清理闲置房源。
梁燕君:香港的“公屋”制度值得学习。其中,完备的准入退出机制是提高“公屋”使用率的关键。政府鼓励困难家庭“阶梯上升”。“公屋”租用是可调整的系统:对暂时经济困难的租户,房委会推出租金援助计划,符合资格的住户可获减免一半租金;而经济条件较好的租户则需缴纳较高租金。此外,入住“公屋”超过10年,入息和资产净值超过制定限额或不申报家庭资产的租户,必须迁出。
(本报记者王尧张怡恬采写)
《人民日报》(2008-03-09第07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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