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车玉明、岳德亮)全国人大代表、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晓光说,腐败现象蔓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国这方面的法制还不健全,在现行一些法律涉及惩治腐败分子部分内容的基础上,还需要制订一部系统的、全面的、涵盖各个领域的、反腐败的大法,势在必行。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建立,法制建设也在不断推进。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腐败现象也在各个领域不断蔓延,而且腐败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五年来,我国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67万多件,尤其是陈良宇、杜世成、郑筱萸等高级干部的严重腐败案件,在全国造成了极大震动。周晓光代表认为,有的犯罪官员携巨款外逃,腐败现象侵入党和国家的肌体,已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且,人民群众对一些官员、一些部门的腐败现象早已恨之入骨,但往往是投诉无门,无力监督,挫伤了公民对反腐败的信心和积极性,公民急切盼望有一部大法来给他们撑腰,给他们以反腐败的法律武器。
周晓光代表建议,应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界定反腐败的内容,体现公民反腐败的权利、义务和奖励、保护制度;规定对腐败分子的严厉处罚条文,例如清除出公务员队伍,永不录用;非法所得全部没收等;规定对包庇、怂恿腐败分子的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此外,在立法中还应体现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监督制度,如公共部门的良好管理制度、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制度、公务人员及其家属财产披露机制等等,以避免出现目前实际存在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同级太软,法纪监督太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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