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派记者傅汉荣、许琛、周乐瑞报道:《劳动合同法》为何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响?广东团的代表们就此纷纷发表意见看法———
图:《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一直是社会关注热点(资料图片)
“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反响” 黄华华代表:全国人大应组织机构专门听取意见 “我过去五年参加过那么多法律的讨论,包括《物权法》在内,都没有像《劳动合同法》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昨天参加广东团分组审议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劳动合同法》应该考虑既维护劳动者权益,也维护企业主的权益,这两者不矛盾。
黄华华表示,《劳动合同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利益,是个好法律,下来应该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普及工作。
“但我问了很多人,都在谈《劳动合同法》。为什么这么一个法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响?我看值得研究”。
黄华华还提到,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好多代表自然而然就讨论起了《劳动合同法》。“我所在的佛山团,本来一直就没有讨论《劳动合同法》的议题,但不约而同,大家都谈起了《劳动合同法》。”黄华华认为,立法机构必须考虑,为什么一个这么一个法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响,以至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都在热议?
黄华华表示,希望全国人大组织一个机构,专门听取这方面的意见。“如果这个法是正确的,但人们理解存在差距和误差,就应该做好解释工作。如果是宣传不到位,那就做好宣传工作。如果这个法确实有不实事求是的地方,不符合国情,有些地方做不到,有些地方是错误的,有些地方是需要改进的,就应该修改完善。作为人大代表,我觉得提出这个建议完全合理,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慎重考虑。”
黄华华还说,对《劳动合同法》的问题,应该考虑既要维护劳动者权益,也必须维护企业主的权益。这两者不矛盾,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单考虑一方面。另外,还要考虑这个法必须要符合我们党的基本路线,跟我们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要联系起来。
“别看成穷人富人在博弈” 潘皓炫代表:劳动者的期望过高也许会加剧矛盾 昨天下午,广东团第二分组审议会场,雷晓凌代表第二个发言,她开口便提及《劳动合同法》:“法律出台后引起了很多争议,我觉得这部法律在制定前应该更慎重,征求各阶层意见应该更广泛深入。”
这个话题立刻引起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中院执行二处副处长刘来平的共鸣,他拿过话筒侃侃而谈,“建议全国人大成立一个《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特别调查委员会,看看到底能不能切合实际。”
刘来平说,作为法律界人士,他曾经专门研究过这部法。他认为,《劳动合同法》一定要注意两个前提:第一,在全球化形势下,资本一定以追逐利润为特色,你这个地方的劳动成本高低,它会选择,如果劳动成本高,它可能向其他国家迁移;第二,一定要考虑到中国是个人口大国,这就决定了中国会长期在中低福利的水平上发展,一定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逐步提高,不应增长太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中国一定要长期存在,否则很多人就没办法就业,农村人口也没那么容易城市化。所以说就业对于中国是第一位的,《劳动合同法》一定要兼顾到这一点。
一时间,代表们各抒己见。
来自江门金羚集团的潘皓炫代表说,我们不应该提倡一种争论,即《劳动合同法》是两个阶层———穷人阶层和富人阶层在博弈。企业主未必是富人阶层,企业要根据经营的情况去决定它的经营成本。本来工资已经平衡了,假如劳动者期望很高,再去争取更高工资,也许会造成企业和工人的矛盾凸显。
人大代表、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刘富才表示,劳动合同法对国有企业的冲击并不会很大,因为用的农民工并不很多,但是也会有很多影响,例如机关的带薪年假问题,就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关。
(责任编辑: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