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进行时•对话
薄绍晔:我看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
日前,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民政部部长李学举透露,不久的将来,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即将公布。那么,它将为维护我国的残疾人权益提供哪些重要保障呢?在今天《对话》环节里,我们将邀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主任薄绍晔作客演播室。
主持人:我们今天要关注的是《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工作,温总理在今年两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提出,要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不久以前,《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草案也第一次提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那么这一部草案它新在哪里,又具体好在哪些地方?今天我们就请全国政协委员薄绍晔来为我们大家做解读。
嘉宾介绍:
薄绍晔,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主任,常年奋斗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第一线。
主持人:首先第一个问题肯定是要问,为什么要在现在对《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修订?是不是正如很多媒体所说的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薄委员:大家知道保障法从1991年颁布实施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那么在这十多年当中,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伴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发展的一个领域,那么应该说保障法,保障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残疾人权益的保障,这是起到了一个根本性的作用,保障作用。那么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也同样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你比如说对残疾人某些权益方面的保障的不足,那么以及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那么现在保障法的许多的内容呢,已经远远滞后于现在出台和在执行的一些社会保障的政策。另外一个呢,残疾人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自身的权益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也是和时代发展同步的。在这种情况下呢,这个修改《残疾人保障法》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那因为这个在第九届、第十届的人大和政协会上,许多代表和委员都提出了修改《残疾人保障法》的提案和建议。
主持人:那咱们的这个草案当中也考虑了他们的提案和建议?
薄委员:对。另外一个就是随着我们国家的十几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十年,那么有许多在这个残疾人这个,解决残疾人的实际问题和工作当中呢,产生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而且这些也非常有必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上来,以制度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这样的话,会更有效地保障残疾人的权益。所以总体来说呢是因为基于这么多的原因,对保障法进行了一个及时的修改。
[小片]
据了解,我国目前共有8296万名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其中处于就业年龄的有3400多万,有近2108万名残疾人顺利就业,而残疾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仍然比较低,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有3591万人,文盲率为43.29%,而全国人口的文盲率为6.72%。。
2008年2月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享有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权利,并细化了相关条款。例如在教育权益方面,修订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 在劳动就业方面,修订草案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在文化生活方面,修订草案规定,政府和社会组织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等。
主持人:您在这些具体条文当中,您认为比较重要的,或者说您认为特别感兴趣的是哪些?
薄委员:当然说从保障法的具体修改文本来讲,做的调整很大的一个就是这个无障碍。无障碍环境的这一个章节,这个在原来的保障法里边,只是在有一条,在环境这里面有一条,而现在是改成了一个无障碍环境,那么这个章节里面,现在是有七条,这个也是一个新的一个领域。那么在当时呢,比如现在残疾人大家都比较熟悉的,就是关于这个无障碍建设方面,主要大家对设施,比如我们平常生活当中盲道、坡道等等这些,我们这些属于公共设施内的提示性的盲道等等一些设施。那么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无障碍的设施。
主持人:这个无障碍您指的还不光是设施?
薄委员:对。
主持人:还有什么呢?
薄委员:那么这几年快速发展,比如信息,这给我们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科技进步以后同样体现在这个无障碍这方面,残疾人的需求这方面。你比如语音的提示,比如电视字幕等等这些最直接的,影响到关系到残疾人生活和学习方面的这些,当然还有其它的涉及盲人,涉及残疾人其它方面的信息方面的科技产品,现在也在不断地推出,这是一个方面。
主持人:您指的这个信息是指比如说以后,要求所有电视节目都要打字幕?
薄委员:对。
主持人:这个是一个具体的无障碍的这个条款。那会不会比如说上网这方面,因为这也是获取信息一个重要的渠道。
薄委员:对,这要给残疾人提供便利条件,比如开发盲人使用的软件等等这些,许多的信息产品这也是一个逐步要为残疾人提供这方面的服务。
主持人:这是无障碍环境?
薄委员:无障碍环境,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无障碍环境里面,就是人们无障碍意识的这种建立,那么换句话说就是一种软环境,人们普遍地树立这种无障碍的环境(意识)。
主持人:那现在您觉得哪儿做得不够?
薄委员:比如现在我们有些方面,我们从源头来说,比如说我们有一些具体的这种政策制订部门,比如负责城市规划的,或者信息规划的部门,可能就忽略了这个问题。再一个就比如我们现在一些设施,大家特别是新闻媒体,经常有批评性的文章,比如说残疾人使用的这个无障碍设施被侵占、被损坏的问题,这实际是需要除了政府为主导的加强管理以外,主要还有一个社会怎么共同关注这个事,共同地维护这个。另外一个实际上无障碍的建设也不仅是对残疾人,那么应该说一个城市的现代化的城市,它的主要元素之一就是要有无障碍的设施,因为无障碍方便每一个人。我们都知道大家在过人行道的时候,我们脚底下是平等的,是有坡道的,这走起来就很舒服,特别是你在推车,推婴儿车,我们携带一些重物的时候,所以无障碍便利每一个人。
主持人:我们知道其它的,包括各界也非常关心,比如说残疾人导盲犬的问题,能不能带到公共场所去,这在以前也是有一些争议的,不同部门也有不同的意见,那我们这个保障法的修订草案出来之后,会不会有一些新的说法?
薄委员:这会有,到现在,截止到现在为止,我们提交到人大审议的文稿当中还是有这个内容的,增加了这个内容。
主持人:以前我知道有一些比如说公安部门,他们是不同意这一条的。
薄委员:对,现在公安部门是同意了,你比如说大概这最近有两个,一个是我们残奥会、奥运会,这个明确地做出了规定,允许导盲犬入镜,和使用导盲犬。那么第二个关于涉及到保障法这个,关于导盲犬这个问题,确实是刚才你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从这个管理部门来说,原来是禁止这个狗出入公共场所,但是这个是混同于普通的养犬,就是我们的宠物犬。当然在养犬当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但是导盲犬它是一个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的一种工作犬。
主持人:它不是宠物。
薄委员:它不是宠物犬,另外一个,我们也对这个导盲犬存在着一种误解,这个一个导盲犬的体型稍大,它大于我们规定的这种小型犬,但是导盲犬是有这个犬种的要求的。换句话说就是有的犬它适合做这种导盲犬,并不是所有的狗都能当导盲犬,那么常用的就是拉布拉多。
主持人:拉布拉多。
薄委员:这个大家都知道,是因为很熟悉。通过一些影视作品。
主持人:它是缉毒犬也可以做。
薄委员:这种狗的特点就是非常地温顺,也很聪明,通过训练以后,它会掌握一些给人导向的技能,所以说导盲犬也是一个认识的一个过程。那么在这次保障法修改当中比较顺利地写入了这一条,就是盲人使用导盲犬可以出入公共场所,但是也有一个,要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当然说你在使用导盲犬的时候,要保证其他人群安全。
主持人:由关于这个残疾人能不能驾驶汽车的问题。那我知道这一条引起了很多人争议。
薄委员:残疾人他有掌握这种技能的权利,我不买车,我也有资格或者有权利获得这个驾照,掌握这门技能,这是一。第二一个,很多比较关注这个问题可能首先关注残疾人身体生理有缺陷他怎么能够驾驶汽车呢?这可能大多数人对这个事有一种不解,是来源于这个,实际上驾驶汽车,通过辅助装置是完全补偿残疾人的生理缺陷,安全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主持人:那现在我们说这个草案,刚才谈了很多具体的内容,那现在已经是一读了,已经是第一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那未来您看它的前景是怎么样的?
薄委员:就我本人来说,我对这个保障法的通过,我持非常乐观的态度。
主持人:那作为我们社会该如何去认识它这种修订的意义? 它的立法精神?
薄委员:应该说这个保障法的修改,应该是符合我们国家的总体的发展趋势,我们修改这个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这个群体,这个他们的权利,他们融入我们的社会生活,给他们提供一些应该获得的特殊的辅助和帮助。
主持人:我们这些健康人,该如何去理解像残疾人他们得到的这种像您提到的特殊的一种保护?
薄委员:有一个形容残疾人的非常有哲理的一句话,就是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残疾人是人类和社会发展必然付出的代价。我想这个话如果我们健全的人,理解这句话的内涵我想对保障法的执行和理解就不会有问题。
主持人:您说的这句话我想我们每个人需要好好地想一想。有个数字显示我们国家的残疾人数量现在达到了8300万,占全体人口总量的6%,我想让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有尊严地活着,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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