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执勤的武警官兵因任务需要查验公民身份证时,常常碰到这样的尴尬场面:“居民身份证法说了,只有人民警察才能查验,你们有权查吗?”面对市民的不解,官兵们只能用相关规定来耐心解释……
记者从今年两会上了解到,随着立法进程的加快,相信用不了多久,上述这种情况将不再发生。
2007年,“人民武装警察法”作为建议项目被写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今年,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起草单位对草案进一步进行完善,计划尽快报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上报全国人大进行审议。
《2006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指出,武警部队平时主要担负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战时配合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
记者在京西宾馆附近的复兴路随机采访时,不少市民表示,武警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来自武警部队的人大代表介绍说,武警部队重新组建25年来,完成安全保卫任务的规范只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中有个别体现,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武警部队的地位作用、职能使命、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规范,这使得武警部队法律保障体系一直没有支撑点。记者了解到,199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决定》明确规定,“武警部队属于国务院编制系列,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随后,武警部队的全国人大代表先后12次提出了制定“人民武装警察法”的议案。在此基础上,武警总部近年来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进行了立法调研和起草准备,形成了立法的倾向性意见,写出了立法报告,向国务院、中央军委提出了立项申请,从2003年到2008年连续被列入中央军委年度立法计划,也写入了国务院和全国人大2007年的立法计划。
13年来,每年的两会,军队代表委员都要就此呼吁。去年,这项议案被评为解放军代表团优秀议案,引起人大有关部门的关注。
今年两会,来自武警部队的33名人大代表再次联名提交了这项议案。代表们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提高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维稳能力。适应新要求,完成新任务,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建议尽快制定“人民武装警察法”。
该议案领衔代表、武警部队司令员吴双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十分重视和关心,在部队建设和执行任务的方方面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部队建设和执行任务的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范。我们认为,对经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规定和政策,应该适时地上升为法律,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有利于更好地执行。同时,一些零散的政策规定需要通过法律加以统一和规范,以更好地遵循。”(解放军报康庚)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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