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九日电 (记者 孙宇挺)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共向大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六千二百七十九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九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这些建议统一交由一百七十二个机关和组织办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指出,代表建议是代表们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慎重思考提出来的,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有的属于宏观性、综合性、长期性的问题。
作为换届选举后产生的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期间提出建议数比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增加一百八十八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在交办会上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对代表建议逐件进行了分析,将全部建议分为十个方面、一百二十类。根据建议的内容和各承办单位的职权范围,交由一百七十二个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
在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征求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承办单位和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提出将十一项建议作为今年重点办理的建议。
这十一项重点办理建议由二个代表团、代表五百零五人次提出的一百二十件建议构成: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建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关于重视发展老龄事业的建议;关于开发清洁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的建议;关于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的建议;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建议;关于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议;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乡村债务的建议;关于加大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地区林业生态恢复扶持力度的建议;关于恳请国家支持宁夏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建设的建议;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议。
据介绍,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五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二万九千多件,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到去年,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抓紧解决的比例已经达到百分之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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