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报名审查选举三道关
不得提名单位负责人亲属
工资补贴由上级工会发放
不再端企业的“饭碗”,不用看“老板”脸色,理直气壮为职工权益“鼓与呼”。河北省总工会新近下发文件,在全省推行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职业化试点工作。
河北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占全省基层工会组织的绝大多数,小型非公企业又占非公企业的近90%,其组织形式、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多样化,劳动争议频发,职工合法权益常受侵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症结,是工会主席受到与企业直接发生劳动关系的制约,不便维权、不敢维权、不善维权。
为此,河北省总工会决定在小型非公有制企业试水工会主席“职业化”,今年首抓200个试点。职业化工会主席全部由在省总工会备案的优秀工会组织员转任,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履行民主程序担任工会主席后,与所在县(市、区)总工会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协议。
按河北省总工会的规定,职业化工会主席(包括试用期)的工资补贴由上级工会发放,省总工会、设区市总工会和县(市)区总工会各负担1/3,有条件的设区市总工会和县(市)区总工会可争取同级政府公益性岗位资金补贴。
河北还要求各级工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报名推荐、资格审查和选举程序三道关,特别强调,基层工会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上年度本企业股权分红收入超过工资收入的人员,不得提名为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记者王明浩)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