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14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9时30分第三度审理吕秀莲特别费案。吕秀莲约在上午9时15分抵达法院,面对媒体询问有关今天下午与马英九的会面,她只简短表示,这是“学姐与学弟的会面”,随即步入法庭。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民进党吕游苏谢特别费案,去年9月21日将吕秀莲、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起诉。
根据检方起诉书,吕秀莲明知“副总统特别费”,以及自2002年5月起自“总统国务机要费”中支领的每月新台币15万元的“副总统国务机要费”,需以真实公务支出列报,请领时检具原始凭证。
不过,自2000年12月到今年5月为止,在每月月初或月中,却由“副总统”办公室人员苏妍妃代为领取这些费用转交吕秀莲。依检方起诉书所载,到2007年5月为止,总计诈得“副总统特别费”、“副总统国务机要费”,合计563万65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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