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不“廉”
背后的真问题
■广东广州 莫言锋
廉租房不“廉”,表面上看,只是一个政策执行上的技术问题,可实际上,却反映了一个政策制定上的理念问题。
虽然新建的廉租房窗明几净,户型合理,但广州不少特困户还是放弃租住。
所谓廉租房,即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低收入阶层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一提到廉租房,人们自然而然便会想起一个关键词—廉价。因为,唯有廉价,才能让所有住不起房的低收入者住得起房;唯有廉价,才能体现政府对于维护低收入者住房权方面的投入力度有多大。如今,我国虽然出台了系统、详细的廉租房政策,各地也纷纷建设了大批廉租房,但是,数量上来了,质量又如何呢?遗憾的是,就整体水平而言,我国的廉租房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距离,这便造成了其实际执行效果与政策设计效果上的差距。廉租房不“廉”,表面上看,只是一个政策执行上的技术问题,可实际上,却反映了一个政策制定上的理念问题。
首先,关于廉租房的定位。兴建廉租房只是一个着眼于解决当前住房矛盾的权宜之策,还是一个必须常态化的社会救济制度呢?从这两年我国的廉租房建设实践来看,我们的廉租房定位,似乎还是比较模糊。在总体的政策设计上,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很多公共救济的痕迹,而且具有明显的常态化趋势,但是,在各地的实施细节上,我们看到的却是一派一哄而上的乱象。所以有网友就说:“所谓大搞廉租房建设,只不过是一个临时性的应对措施,待到房价稳定之后,或许就会不了了之。”因此,要消除当前廉租房建设中的诸多弊端,重中之重,就是要尽快明确廉租房的定位,具体而言,则是要加强关于廉租房的立法。
其次,关于廉租房的“垄断”。既然廉租房是一种类似于公共福利的社会救济,自然,政府这支看得见的手就有必要将其全力揽下来。然而,我们要分清楚,这种揽下来,主要是指政府要对廉租房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济和政策保护,用公共财政将其完全扛在肩上,而不是把廉租房作为一种垄断商品来经营。如果作为垄断商品来经营,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无疑是十分危险的,因为它极有可能带来诸多借保障性住房来盈利的弊端。
最后,还有一个关于廉租房是不是贫民区的问题。我国现在很多地方的廉租房,大都集中建在比较偏远的地方,之所以这样做,政府无疑是从降低成本的角度来考虑。这样一种建设理念,无形之中,就把廉租房中的人们与商品房中的人们隔离开来,给人一种贫民区与富人区的感觉。同时,廉租房建在远离市区的地方,对于住户而言,生活和交通会有很多不便,这等于是增加了他们的生活成本。
一言以蔽之,让廉租房真正廉价,完全符合低收入者的要求,不止要求我们对现行的政策做出一些细节上的修缮,更需要我们在核心理念上有一个根本的改变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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