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6-20 03:42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刘宇)今天下午,省人大、省政府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7月1日,《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省人防工程开始步入依法建设轨道。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善忠、副省长张建民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在应对社会性公共事件时,人防工程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为应急指挥和救援提供平台。在城市建设中,人防工程可以增强地面建筑的抗震能力,减轻灾害破坏程度,提高城市总体防护功能;也可以利用地下空间,扩展多种用途,缓解城市人口密集、地面交通拥挤的矛盾。《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依法解决我省人防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缺乏规划,应建不建,随意减少建筑面积、降低建设标准等问题,更好地为我省人民群众构筑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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