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6月23日电 (记者马俊)据银川市房管局介绍,为了加快廉租房建设,银川市出台《银川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暂行规定》,规定新建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住宅小区,分别按照建筑面积的5%和3%的比例配建廉租房。
据悉,这是银川市首次用法规形式将廉租房建设及标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规定,必须在首期建设中配建廉租房,每套房屋必须独门独户,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和供电、供暖等设施。
廉租房的建设成本暂时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计算,建成后产权交付给银川市政府。如果因规划等原因确实不能配建廉租房的小区,必须经银川市政府批准,建设单位采取异地建设或交纳相应的建设成本,由银川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代建。
通过这种配套保障措施,到2012年,银川市将建成7200套廉租房,把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也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