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昆明12月8日消息(记者陈鸿燕)昆明市把廉租房建设当作今年要办的十件大事之一,加大力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年底,城区符合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通过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解决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昆明4个主城区目前完成2600多套廉租房的建设。今年底还还将建成6207套。同时,昆明市还从市级党政部门的委办局、事业单位清收闲置公有住房198套,改建为50平方米左右的小套房,作为廉租房供应困难群众。昆明市专门出台《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房源、面积、条件、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审批程序、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和安排。廉租房租金为每平方米0.83元,加上0.316元的物管费,一套住房的租金每月不超过50元。
在解决好廉租住房的同时,昆明将经济适用住房纳入主城区建设规划,5年间将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1万套,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还出台了《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套型、面积、销售价格,接受群众的监督。按照国家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上的有关政策,昆明市拟实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按比例配建制”。也就是说,今后昆明市的商品房建设项目,15%—20%的房源将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房源。
在开发项目中配建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配建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比例纳入国家规定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户型结构要求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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