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7月9日电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规划》)于日前获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当中有关特区未来定性为“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的表述得以进一步确定。
据悉,该市在去年底今年初面向社会公示的《规划》草案中,城市性质的表述为“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
日前经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的表述变成了“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后者意思更为严谨。
“与香港共同发展”是未来深圳城市性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该市规划局表示,《规划》除了阐述推动深港金融深度合作、积极建设两地创新圈、扩大双方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和高端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之外,还强调了重大基础设施、跨境开发、两地机场合作、河套边境地区开发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还提出一套衡量深港合作程度的指标体系。
广东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圳新一轮发展要体现出在粤港澳合作方面的先行、先试、先导作用。该市规划局还表示,该文件争取在年内得到国务院的批准。(胡谋 李白袁 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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