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庆) 我市将设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弥补农民因天灾造成的重大损失。近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透露了这一消息。
《通知》中明确,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是指,在开展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试点过程中,为抵御因区域性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政府超赔风险,由各级政府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统筹部分政府保费收入、省财政补助等方式建立的风险准备金。
|
目前,我市参与农业保险的品种主要有水稻、小麦、油菜、母猪、奶牛等,一般采取联办共保模式。其中,政府承担60%的赔付责任,保险公司承担40%的赔付责任。
此次建立的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仅用于在联办共保模式下由政府承担赔付责任的保费收入发生的超赔支出。联办共保模式下由保险经办机构承担赔付责任的保费收入部分,其风险分摊由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市场渠道自行解决,不纳入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统筹和管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