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玉
9月11日,上午9时许,随着拍卖师的一锤定音,村民张小随买下了河南省沁阳市太行办事处秘涧村39.06亩土地8年的土地经营权。这一槌,后来被誉为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第一槌”。
当天,2200亩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河南省沁阳市通过20宗拍卖交易成功。
|
沁阳市于2008年6月成立了市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这三级服务平台都由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在当地官员看来,“土地重新收回村集体控制,有序地进行经营者的流转,实现集约化经营,此举可以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沁阳模式
沁阳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郑阳告诉记者:“农民自己的地不想种了,就到村里的土地流转服务站登记,由乡镇或者市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郑阳还告诉记者,“转租的费用建议由粮食代替,因为考虑到通胀问题,但是这也只是建议,用现金来支付的也很多。”
在沁阳市政府网站上显示的《沁阳市拟转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采集表》中,记者发现,沁阳王曲乡夏庄村拟转包1000亩土地,转包期为5年,每年的转包价格400元/亩,王曲乡里村拟转让2500亩土地,转让期和价格未定。
郑阳介绍,像这两个村子进行的大规模的农地转让,每个转让的农户需要和村集体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村集体代表村民进行转让拍卖和谈判事宜,转让完成后,承让方再和每一个农户签订转让合同。
“就目前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而言,土地的使用权归农户,不是村集体,这是要强调指出的。”郑阳告诉记者。
沁阳市郊的西万村是土地流转的一个典型。沁阳市西万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董小柱向记者介绍,西万村是沁阳市最大的行政村,常住人口1万余人,耕地2000亩,每户均承包经营的耕地不足1亩,而且地块分散,100亩耕地里有14条大埂,不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规模化种植。西万村地处晋煤外运的咽喉要道,经商条件便利,只有劳动力约4000人,但全村二、三产业需劳动力约为8100人。
董小柱介绍,村委把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和不同意流转的农户分别进行登记。同意流转的农户,按照四个不同的年龄段无偿供给粮食,比如,16~65周岁每人每年300斤小麦。而对于不同意流转的农户,把村内最好的耕地,按现有人口和原有分地标准,足额分给,但不再享受原来免费村集体服务。同时,村集体给村民每人每年发放80元补贴款,给65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再发放30元补贴款。
沁阳市政府向记者提供的一份调研资料显示:“通过土地流转,西万村实现了全村土地集中连片,土地经营权向大户、农业企业集聚,极大地促进了各类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目前,西万村已将全村土地规划为生态林区(3500亩)、林果区(200亩)、观光农业区(300亩)和传统农业区(900亩)四个耕作区,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实行企业化承包管理,并博爱农场签订1200亩小麦良种繁育协议,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20%。下一步,还将逐步发展面粉厂等农产品加工企业,逐步使农业由补贴项目发展成为赢利项目。”
据河南农业大学的专家测算,西万村2400亩土地整合后,每亩每年至少产生5000元的效益,年可增收1200万元。
规避流转风险
沁阳市政府的调研资料中,也总结了土地流转中的一些问题和忧虑,材料中提到:“西万村集体收入丰厚,每年集体拿出50万元购买粮食,如果将来村集体收入下滑后农民利益如何得到保障?应加强让出土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确保农民长期收入有保障。另外,如果流转出基本农田用作其他用途,这就和法律法规相悖了。”
最重要的,“土地流转全过程中,土地的转入、转出、使用,合同签订和履行,档案管理等程序和监管的合法性问题。村委会不是一级法人,不能经营收购土地,必须由国家法定认可的经济组织与农民签订合同。应及早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公司制等经济组织,转换经营方式。”
“土地流转有两条基本原则,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能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郑阳告诉记者,“如果是基本农田,流转之后必须种优质高效的粮食,这也是国家法规明确规定的。”
2007年7月1日,在重庆市工商局推出的《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农民可以用农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成立公司。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曾撰文反对农地入股,称股田公司一旦破产,就会造成大量农民失地,在转租期内失去土地的使用权。
“我们提倡原则上土地流转的承包方为种粮大户或者合作社,不提倡农地入股。”郑阳告诉记者,“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禁止农地入股,但是既然设想到可能存在某种风险,那么为什么不在开始就规避掉呢?”
至于流转过程的监管问题,据郑阳介绍,由沁阳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站和各乡镇政府下辖的农业服务中心具体执行。在司法层面上,沁阳市司法局设立土地流转法律服务站,沁阳市法院也成立了土地流转巡回法庭。
不能“一刀切”
“农村的土地流转需要两个条件:该地域内二、三产业发达,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弱;土地集中,适合大面积的机械化耕种,耕种成本较低。”郑阳告诉记者。而沁阳市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础较好,工业化水平达79%,城镇化率达46.7%,非农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5%以上。
但是在河南的其他地方,情况就不完全一样了。河南省固始县分水乡的双围沟村的张老汉有三个儿子。大儿子虽在村里居住,但职业为在县城跑出租车,出租车收入是他收入的主要来源;老二常年在大连打工,很少回家;老三是固始县城一所高中的老师。张老汉一家从村集体分得10亩耕地(包括老三的土地),老大家耕种6亩,张老汉和老伴儿种4亩。
老三张广林告诉记者:“如果只耕种一季水稻,按照现在的价格,一亩地的纯收入500元左右,另一季作物的纯收入也不超过500元,一年下来,一亩地的纯收入不超过1000元。现在村里大多数土地都种一季,因为只有老人在家劳动,忙不过来。”
张广林介绍,他的父母目前只种一季作物,4亩土地全年的收入不超过3000元,对已经留够口粮且基本无其他消费和负担的两位老人来说,这个收入可以维持生活。“但是万一父母生病,就得需要我们支持。”张广林说。他们弟兄三人每年均给父母寄钱,尤其是老二和老三。
固始县,人口160万,是黄淮海大平原上一个典型的农业县,也是河南著名的劳务输出县。双围沟村是一个自然村,人口190人,耕地310亩,这个村子80%的人口脱离了农业生产外出打工,而村内务农的人大多为老人。
“免除农业税之前,双围沟村的土地大量抛荒。现在农业税免了,种地还有补贴,土地抛荒基本上没有了。但是,村里的青壮年劳力都已经脱离了土地谋生,土地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村内只有4个30~50岁的人在家务农,生活很贫困。”张广林告诉记者。
张广林介绍,目前村内耕地有2/5是转租的,常年在外打工的人将土地转租给亲戚朋友耕种,收取一定的承包费。
“因为土地分散,重要的是农民根深蒂固的保守观念,大面积的集中经营,协调起来很困难,而且没有机构做这些事情。”张广林说。他赞同土地的集约经营,而且对农村土地的私有化也持支持态度。
“像双围沟这样的村子,是河南乃至全国农村的缩影,它面临的问题,也是目前农村普遍面临的问题。”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在安说。
河南省统计局的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以来,固始县农业产值仍然占GDP30%以上,沁阳的农业产值对GDP的贡献,只有5%。2006年,固始县财政收入2.6亿元,而沁阳市2008年财政收入预计突破7亿元。
河南周口市下辖的扶沟县和西华县,与固始县情况类似,两个县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在45%以上。而由于近几年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整个周口市农业产值的比重还在上升,2004年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37.5:43.6:18.9”,2005年的比重为“38.7:44:17.3。”
“落后地区的农村还是有相当的人口依靠土地生存,”王在安说,“土地分散经营造成的效率低下,实行土地流转,集约化经营是改革的方向,但是切不可‘一刀切’地强制政策化,只能进行因地制宜的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