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女户养老保险个人每年至少缴280元
本报讯(记者 郑丽颖) 我省昨日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试点首选九台市、磐石市、桦甸市、双辽市、公主岭市、东辽县、集安市、白山市江源区、抚松县、大安市、前郭县和和龙市12个县(市)区,适时会在全省实施。
参保对象为具有本省农业户口,男23~60周岁、女21~60周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女夫妇(包括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夫妇)。
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和储备金相结合的制度。个人账户暂定每人每年分别为400元档次个人缴纳280元;600元档次个人缴纳456元;800元档次个人缴纳632元。参保对象可以自愿选择。
根据劳动部门测算,按平均缴费年限20年、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5%,同时考虑基金保值增值等因素测算,3个档次参保人每年可领取养老金分别为1170元、1757元、2341元(不包括缴费15年以上增加的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