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明通讯员黄宇)新年伊始,记者从吉林省社会保险管理局获悉,2007年吉林省实现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征缴养老保险费“双突破”。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由2006年480万人增加到501.19万人;年内共征收养老保险费156.74亿元,同比增收46亿元,增长41.8%,在全国名列前茅。
同时养老保险呈现出“四个增长”,即非公企业参保人数增长、缴费基金增长、扩面征缴政策增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增长。
吉林省是老工业基地,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很多。由于国企改制和经济结构调整,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大量增加,造成社会保险覆盖面狭窄、费源萎缩,而离退休人员大量增加,致使社会保险费收不抵支的矛盾日益突出。吉林省各级政府和社保系统心系民生,把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作为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保障职工群众基本生活的重中之重,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扩面征缴力度。
狠抓非公有制企业扩面,实现基金征缴外延性增长。吉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将其作为事关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级社保局心系民生,充分发挥自身在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职能作用,通过万户民营企业进社保专项活动,不断加大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参保力度,使非公组织及其人员参保面不断扩大,全省非公企业人员达到172万人,使全省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由2006年的480万人,增加到2007年底的501.19万人,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扩面征缴实现了外延性增长。
通过缴费工资提升拉动、下力清收陈欠、实行持卡缴费,实现基金征缴内涵性增长。近年来,吉林省缴费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全省由2006年月人均缴费工资881元提高到2007年的1000元以上,缴费工资增长已成为促进基金征收的主要因素,也有利于基金的可持续增长。清收企业历年陈欠成为基金增收的重要渠道。全省不断加大清欠力度,通过开展缴费诚信等级评定、稽核检查、媒体曝光、提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有效措施,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全省共清收养老保险费21.1亿元。同时为方便群众缴费,一些市县创新服务方式,推行持卡缴费业务,促进参保续保和基金增收。目前,仅长春、吉林、松原等地就已发卡24万张。
通过落实社保补贴、对困难群体贷款续保等措施,实现扩面征缴政策性增长。2007年,吉林省各级社保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将“4050”人员的社保补贴标准由30%提高到50%,发放范围由国企解除关系人员扩大到集体下岗解除关系人员,补贴方式改为社保机构直接拨付,极大地调动了续保人员缴费积极性,使社保补贴成为社保增收的新动力。目前仅长春市就有6.6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补贴4185万元。针对缴费困难的参保群体,长春、舒兰、和龙等地通过与金融部门协商,率先在全省开展了“贷款续保缴费”业务,既解决了弱势群体参保难题,又使其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通过推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实现扩面征缴创新性增长。长春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了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目前已推进到3个城区和开发区6个村,累计参保1662人,征缴基金7524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根本利益,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促进城乡统筹起到了积极作用。